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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四川百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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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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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對比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複方酮康唑軟膏
複方酮康唑軟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本品為複方製劑,主要組分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生產企業

四川百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桂林華信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1023508

國藥準字H2005778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於體癬,手、足癬,股癬。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後口服。1.用於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於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外用,直接塗於患處,一日2次。

副作用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後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麵副作用。治療前後及治療中應頻繁監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熱、寒戰、流感症狀等。神經係統症狀:眩暈;消化係統症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係統症狀有肌肉痛、關節痛;精神係統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鬱、注意力障礙、神經質等;呼吸係統症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係統出現脫發、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

1.常見紅斑、灼熱、瘙癢、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色素沉著以及繼發感染等。2.可見皮膚幹燥、多毛、萎縮紋,對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長期用藥可能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症,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鬆等症狀。4.偶見引起變態反應性皮炎。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於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後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生貧血的可能性大於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兒童禁用。老年用藥:無參考文獻說明。

成分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於體癬,手、足癬,股癬。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定期進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幹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於麵部、腋下、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處。 2.過敏體質者慎用。 3.股癬患者,勿穿緊貼內褲或化纖內褲,宜穿棉織寬鬆內褲。 4.足癬患者,浴後將皮膚擦幹(特別趾間皮膚)。宜穿棉紗襪,每天更換。鞋應透氣。 5.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嚴重者應及時就醫。 6.本品含強效皮質類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 7.連續使用不能超過四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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