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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格列奈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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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格列奈片

瑞格列奈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瑞格列奈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03637

生產企業: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飲食控製、減輕體重及運動鍛煉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當單獨使用二甲雙胍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時。瑞格列奈片可與二甲雙胍合用。治療應從飲食控製和運動鍛煉降低餐時血糖的輔助治療開始。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瑞格列奈片
瑞格列奈片
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瑞格列奈。化學名稱:(S)-2-乙氧基-4-[2-[甲基- 1-[2-(1-呱啶基)苯基]丁基]氨基]-2-氧代乙基]苯甲酸分子式:C27H36N2O4 分子量:452.59

本品主要成分為:阿法骨化醇。化學名稱:(5Z,7E)-9,10-開環膽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生產企業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南通華山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03637

國藥準字H2000006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飲食控製、減輕體重及運動鍛煉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當單獨使用二甲雙胍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時。瑞格列奈片可與二甲雙胍合用。治療應從飲食控製和運動鍛煉降低餐時血糖的輔助治療開始。

1.佝僂病和軟骨病。 2.腎性骨病。 3.骨質疏鬆症。 4.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用法用量

瑞格列奈片應在餐前服用,劑量因人而異以達到最佳血糖控製。患者自我監測血糖和/或尿糖的同時,應由醫護人員定期監測血糖值確定患者用藥的最小有效劑量。其它詳見說明書。

1.骨質疏鬆症:首劑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劑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體重20kg以上的兒童無腎性骨病者:1μg/天。為了防止高血鈣的發生,應根據係列化指標調節阿法骨化醇的劑量。服藥初期必須每周測定血鈣水平,劑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數成年患者的劑量可達1-3μg/天。當劑量穩定後,每2-4周測定一次血鈣。對於骨軟化症患者,不能因為其血鈣水平沒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療效指標,如血漿堿性磷酸酶水平,可作為調整劑量更有用的指標。

副作用

據國外文獻報道:在臨床試驗中,對2931名受試者試用了瑞格列奈。大約1500名2型糖尿病患者至少接受了3個月的瑞格列奈治療,1000人至少6個月,另有800人至少1年。受試者(1228名)中的大多數人接受了5個為期1年的、陽性對照的試驗中的一個。這些為期1年的陽性對照為口服磺酰脲類,包括格列本脲和格列吡嗪。1年之後,瑞格列奈組有13%的患者由於副反應停止了用藥,而磺酰脲組則為14%。最常見的導致停藥的不良反應為低血糖、高血糖和相關的症狀。詳見內部說明書。

1.禁用於高鈣血症、高磷酸鹽血症(伴有甲狀旁腺機能減退者除外),高鎂血症。 2.具有維生素D中毒症狀。對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對維生素D及類似物過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未在懷孕期或哺乳期婦女中進行研究。因此無法對妊娠婦女使用瑞格列奈的安全性進行評估。兒童用藥:瑞格列奈片尚未在18歲以下患者中進行過研究。老年用藥:瑞格列奈片尚未在75歲以上的患者中進行過研究。

兒童注意事項: 慎重掌握服用量,從少量漸增,以免過量服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妊娠動物攝入過量維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婦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藥時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因高齡者生理機能低下,要仔細調整服用量。

成分

用於飲食控製、減輕體重及運動鍛煉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當單獨使用二甲雙胍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時。瑞格列奈片可與二甲雙胍合用。治療應從飲食控製和運動鍛煉降低餐時血糖的輔助治療開始。

1.佝僂病和軟骨病。 2.腎性骨病。 3.骨質疏鬆症。 4.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藥理作用

本品口服後,在肝髒迅速代謝為1α,25-(OH)2D3,對鈣、磷代謝和骨骼生長有重要影響,其藥理作用同維生素D。

注意事項

普通患者群 瑞格列奈用於治療飲食控製、降低體重及運動鍛煉不能有效控製血糖且仍有糖尿病症狀的患者。同其他大多數口服促胰島素分泌降血糖藥物樣,瑞格列奈也可致低血糖。合並用藥會增加低血糖發生的危險性。 當患者固定服用任何口服降糖藥時發生應激反應,如發燒、外 傷感染或手術,可能會出現血糖控製失敗。這時,有必要停止服用瑞格列奈而進行短期胰島素治療。 口服降糖藥隨著大多患者用藥時間的延長,可能出現降血糖作用減弱的情況。這可能由於糖尿病病情進展或由於對藥物的反應降低。與第一次給藥即失效的原發失效不同,此現象為繼發失效。在判定為繼發失效之前,應考慮調整劑量且堅持飲食控製和運動鍛煉。 特殊患者群體 ①無識別結果養不良的患者:建議進行謹慎的劑量調整。 兒童患者.無相關資料。 75歲以上患者:無相關資料。 肝功能不全:在通常劑量下,與肝功能正常患者相比,肝功能損傷患者可能暴露於較高濃度的瑞格列奈及其代謝產物下。因此,瑞格列奈不應當在重度肝功能異常的患者中使用(參見[禁忌]),肝功能損傷患者應慎用本品。應延長調整劑量的調整間期,對患者的反應進行充 分評估(參見[藥代動力學])。 腎功能不全:雖然瑞格列奈水平與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腸道鈣磷吸收,所以應監測血清中的鈣磷水平,尤其是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療的過程中,至少每三個月進行一次血漿和尿(24小時收集)鈣水平的常規檢驗。如果在服用期間出現高血鈣或高尿鈣,應迅速停藥直至血鈣水平恢複正常(大約需一周時間)。然後可以按末次劑量減半給藥。當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標(如血漿中堿性磷酸酯酶水平趨向正常)時,如不適當地減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則可能發生高血鈣症,一旦出現高血鈣症就應立即中止鈣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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