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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格列奈片
瑞格列奈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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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格列奈片

瑞格列奈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瑞格列奈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03637

生產企業: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飲食控製、減輕體重及運動鍛煉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當單獨使用二甲雙胍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時。瑞格列奈片可與二甲雙胍合用。治療應從飲食控製和運動鍛煉降低餐時血糖的輔助治療開始。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瑞格列奈片
瑞格列奈片
碘化油咀嚼片
碘化油咀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瑞格列奈。化學名稱:(S)-2-乙氧基-4-[2-[甲基- 1-[2-(1-呱啶基)苯基]丁基]氨基]-2-氧代乙基]苯甲酸分子式:C27H36N2O4 分子量:452.59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植物油與碘結合的一種有機碘化合物。含碘(Ⅰ)應為標示量的90.0%~110.0%。每片含碘0.045g~0.055g。

生產企業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03637

國藥準字H1999113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飲食控製、減輕體重及運動鍛煉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當單獨使用二甲雙胍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時。瑞格列奈片可與二甲雙胍合用。治療應從飲食控製和運動鍛煉降低餐時血糖的輔助治療開始。

補碘藥,用於預防地方甲狀腺腫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用法用量

瑞格列奈片應在餐前服用,劑量因人而異以達到最佳血糖控製。患者自我監測血糖和/或尿糖的同時,應由醫護人員定期監測血糖值確定患者用藥的最小有效劑量。其它詳見說明書。

應根據缺碘情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咀嚼口服16~45歲成人及哺乳期婦女、孕婦,一次四片;小兒6~15歲一次兩片;5歲以下一次一片。每半年一次。

副作用

據國外文獻報道:在臨床試驗中,對2931名受試者試用了瑞格列奈。大約1500名2型糖尿病患者至少接受了3個月的瑞格列奈治療,1000人至少6個月,另有800人至少1年。受試者(1228名)中的大多數人接受了5個為期1年的、陽性對照的試驗中的一個。這些為期1年的陽性對照為口服磺酰脲類,包括格列本脲和格列吡嗪。1年之後,瑞格列奈組有13%的患者由於副反應停止了用藥,而磺酰脲組則為14%。最常見的導致停藥的不良反應為低血糖、高血糖和相關的症狀。詳見內部說明書。

1對碘過敏者禁用。 2甲狀腺腫瘤患者、有嚴重心、肝、肺疾患;急性支氣管炎症和發熱患者、體質極度衰弱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未在懷孕期或哺乳期婦女中進行研究。因此無法對妊娠婦女使用瑞格列奈的安全性進行評估。兒童用藥:瑞格列奈片尚未在18歲以下患者中進行過研究。老年用藥:瑞格列奈片尚未在75歲以上的患者中進行過研究。

成分

用於飲食控製、減輕體重及運動鍛煉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當單獨使用二甲雙胍不能有效控製其高血糖時。瑞格列奈片可與二甲雙胍合用。治療應從飲食控製和運動鍛煉降低餐時血糖的輔助治療開始。

補碘藥,用於預防地方甲狀腺腫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藥理作用

本品屬補碘藥。藥理作用碘為合成甲狀腺激素的原料。治療量和預防量碘劑可彌補食物中碘的不足,使甲狀腺素的合成和分泌保持或逐漸恢複到正常水平,並可使腫大的腺體隨之縮小,因此可用於治療碘缺乏病。

注意事項

普通患者群 瑞格列奈用於治療飲食控製、降低體重及運動鍛煉不能有效控製血糖且仍有糖尿病症狀的患者。同其他大多數口服促胰島素分泌降血糖藥物樣,瑞格列奈也可致低血糖。合並用藥會增加低血糖發生的危險性。 當患者固定服用任何口服降糖藥時發生應激反應,如發燒、外 傷感染或手術,可能會出現血糖控製失敗。這時,有必要停止服用瑞格列奈而進行短期胰島素治療。 口服降糖藥隨著大多患者用藥時間的延長,可能出現降血糖作用減弱的情況。這可能由於糖尿病病情進展或由於對藥物的反應降低。與第一次給藥即失效的原發失效不同,此現象為繼發失效。在判定為繼發失效之前,應考慮調整劑量且堅持飲食控製和運動鍛煉。 特殊患者群體 ①無識別結果養不良的患者:建議進行謹慎的劑量調整。 兒童患者.無相關資料。 75歲以上患者:無相關資料。 肝功能不全:在通常劑量下,與肝功能正常患者相比,肝功能損傷患者可能暴露於較高濃度的瑞格列奈及其代謝產物下。因此,瑞格列奈不應當在重度肝功能異常的患者中使用(參見[禁忌]),肝功能損傷患者應慎用本品。應延長調整劑量的調整間期,對患者的反應進行充 分評估(參見[藥代動力學])。 腎功能不全:雖然瑞格列奈水平與

1.少數病人對碘發生過敏反應,應先做口服碘過敏試驗。 2.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含碘,攝入體內可幹擾甲狀腺功能測定,對疑有甲狀腺病變需作甲狀腺功能測定者宜在應用本品前進行,但其他如三碘甲狀腺原氨酸樹脂攝取試驗等則不受影響。 3.下列情況慎用本品:⑴活動性肺結核;⑵甲狀腺功能亢進;⑶有對其他藥物、食物過敏史或過敏性疾病者。 4.本品不宜久露於光線和空氣中,析出遊離碘後色澤變棕或棕褐色者不可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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