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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格列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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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格列汀片

維格列汀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進口

通用名稱:維格列汀片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70023

生產企業: Novartis Farmaceutica S.A.

功能主治: 1.本品適用於治療2型糖尿病: 本品可與二甲雙胍合用,尤其是當單用二甲雙胍使用最大耐受劑量仍不能有效控製血糖;  2.本品可與磺脲類藥物合用,尤其是當單用磺脲類藥物使用最大耐受劑量仍不能有效控製血糖。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維格列汀片
維格列汀片
甲巰咪唑片
甲巰咪唑片
主要成分

活性成份:維格列汀。

甲巰咪唑。  化學名稱:1-甲基-1,3-二氫-2H-咪唑-2-硫醇。  分子式:C4H6N2S  分子量:114.16

生產企業

Novartis Farmaceutica S.A.

Merck KGaA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70023

注冊證號H2017115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適用於治療2型糖尿病: 本品可與二甲雙胍合用,尤其是當單用二甲雙胍使用最大耐受劑量仍不能有效控製血糖;  2.本品可與磺脲類藥物合用,尤其是當單用磺脲類藥物使用最大耐受劑量仍不能有效控製血糖。

1.甲狀腺功能亢進的藥物治療,尤其適用於不伴有或伴有輕度甲狀腺增大(甲狀腺腫)的患者及年輕患者。 2.用於各種類型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手術前準備。 3.甲狀腺功能亢進患者擬采用放射性碘治療時的準備用藥,以預防治療後甲狀腺毒性危象的發生。 4.放射碘治療後間歇期的治療 5.在個別的情況下,因患者一般狀況或個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規的治療措施,或因患者拒絕接受常規治療措施時,由於對甲巰咪唑片(在盡可能低的劑量)耐受性良好,可用甲狀腺功能亢進的長期治療。 6.對於必須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劑檢查)的有甲狀腺功能亢進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狀腺瘤患者作為預防性用藥。

用法用量

1.成人、當維格列汀與二甲雙胍合用時,維格列汀的每日推薦給藥劑量為100mg,早...

通常服用賽治(甲巰咪唑片)可在餐後用適量液體(如半杯水)整片送服。   1.甲狀...

副作用

維格列汀的安全性數據來自於多項對照臨床試驗(研究時間至少為12周),這些安全性數據來自3784名受試者,受試者在研究過程中每日服用50 mg(每日給藥一次)或100 mg(50 mg每日給藥兩次或100 mg每日給藥一次)維格列汀。 在這些患者中,共有2264名患者接受的是維格列汀單藥治療,1520名患者接受的是維格列汀與其它藥物合用治療。 有2682名患者接受維格列汀100 mg每日給藥治療(其中,2027名患者50 mg每日給藥兩次;655名患者100 mg每日給藥一次),1102名患者接受維格列汀50 mg每日一次治療。在這些臨床試驗中報告的主要不良反應均較輕微且為暫時性反應,無需停藥。在研究過程中未發現患者的年齡、種族、藥物暴露持續時間或每日給藥劑量與藥物不良反應之間的聯係。接受維格列汀治療後,僅有極少數患者出現了血管性水腫,該事件的發生概率與對照組類似。 當維格列汀與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製劑(ACE抑製劑)同時使用時,該事件的報告頻率增加。大部分患者出現血管性水腫的嚴重程度均為輕度,繼續使用維格列汀仍可自行緩解。在使用維格列汀過程中,有極少數患者報告了肝功能障礙(包括肝炎)。 

基於以下發生率定義,對不良反應進行評估: 非常常見 ≥1/10 常見 ≥1/100,<1/10 不常見 ≥1/1,000,<1/100 罕見 ≥1/10,000,<1/1,000 非常罕見 <1/10,000 血液和淋巴係統異常:不常見 粒細胞缺乏症出現在大約0.3%-0.6%的病例中。在治療開始後數周或數月也可以出現粒細胞缺乏症,如果出現粒細胞缺乏症必須停藥。大部分病例可自發恢複。 非常罕見 血小板減少、全血細胞減少、泛發性淋巴結病。 內分泌異常:非常罕見 胰島素自身免疫綜合征(伴有血糖水平的顯著下降)。 神經係統異常:罕見 罕有味覺紊亂(味覺障礙、味覺喪失)的發生;在停藥後可以恢複。但是,恢複到正常可能需要數周時間。 非常罕見 神經炎、多發性神經病。 胃腸道異常:非常罕見 急性唾液腺腫脹。 肝膽異常:非常罕見 已經有報道個別病例出現膽汁淤積性黃疸或中毒性肝炎。在停藥後症狀一般可以恢複。必須要注意鑒別治療期間膽汁淤積所致的不顯著的臨床征象和由甲狀腺功能亢進導致的改變,如GGT(γ-穀氨酰轉肽酶)和堿性磷酸酶或其骨特異性同工酶的增高。 皮膚和皮下組織異常:非常常見 不同程度的過敏性皮膚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維格列汀用於妊娠婦女的相關數據較少。動物實驗的結果顯示,高劑量維格列汀已顯示有生殖毒性(請參見 兒童用藥:因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本品不推薦在兒童和青少年患者中使用。 老年用藥:老年患者無需調整用藥劑量,75歲或75歲以上的患者使用經驗有限,所以應慎用本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對於妊娠婦女,如必須,應使用最低有效劑量,同時不加用甲狀腺激素。同樣,由於活性成分可經乳汁分泌,因此不哺乳期,賽治(甲巰咪唑片)也應按照盡可能低的劑量服用(多至每日10mg)。(詳見內包裝說明書) 兒童用藥:初始劑量根據疾病的嚴重程度決定:按體重每日0.3-0.5mg/千克。維持劑量:按體重每日0.2-0.3mg/千克,可能需要加用甲狀腺激素治療。 老年用藥:在老年患者中,雖然預期不會出現藥物蓄積,但仍推薦在嚴密監測下小心地對劑量進行個體化調整。

成分

 1.本品適用於治療2型糖尿病: 本品可與二甲雙胍合用,尤其是當單用二甲雙胍使用最大耐受劑量仍不能有效控製血糖;  2.本品可與磺脲類藥物合用,尤其是當單用磺脲類藥物使用最大耐受劑量仍不能有效控製血糖。

1.甲狀腺功能亢進的藥物治療,尤其適用於不伴有或伴有輕度甲狀腺增大(甲狀腺腫)的患者及年輕患者。 2.用於各種類型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手術前準備。 3.甲狀腺功能亢進患者擬采用放射性碘治療時的準備用藥,以預防治療後甲狀腺毒性危象的發生。 4.放射碘治療後間歇期的治療 5.在個別的情況下,因患者一般狀況或個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規的治療措施,或因患者拒絕接受常規治療措施時,由於對甲巰咪唑片(在盡可能低的劑量)耐受性良好,可用甲狀腺功能亢進的長期治療。 6.對於必須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劑檢查)的有甲狀腺功能亢進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狀腺瘤患者作為預防性用藥。

藥理作用

1.藥理作用 維格列汀是一種選擇性二肽-肽酶-4(DPP-4)抑製劑,給藥後能快速抑製DPP-4活性,使空腹和餐後內源性血糖素GLP-1(胰高血糖素多肽-1)和GIP(葡萄糖依賴性促胰島素多肽)的水平升高,進而增加β-細胞對葡萄糖的敏感性,促進葡萄糖依賴性胰島素的分泌。通過增加內源性GLP-1水平,維格列汀還能夠增加α細胞對葡萄糖的敏感性,使葡萄糖水平與胰高血糖素的分泌量契合度提高。 在高血糖期間,維格列汀通過升高腸降血糖素水平,增加胰島素/胰高血糖素的比率,導致空腹和餐後肝髒葡萄糖生成量減少,進而降低血糖。 已知GLP-1水平升高能導致消化道排空延遲,但這一現象在維格列汀給藥後並未出現。毒理研究: 一般毒理: 犬給藥後可見心髒傳導延遲現象,無反應劑量(No-effects dose)為15mg/kg(根據Cmax計算,為人體給藥劑量100mg劑量時暴露水平(下同)的7倍)。 大鼠和小鼠給藥後中可見肺泡巨噬細胞增多,藥物的無反應劑量分別為25mg/kg(根據AUC計算,為人體暴露水平的5倍)以及750 mg/kg(142倍)。 犬給藥後可見腸胃道症狀,特別是軟便、粘液便、腹瀉,在高劑量

本品)為硫脲類抗甲狀腺藥物。其作用機製是抑製甲狀腺內過氧化物酶,從而阻礙吸聚以甲狀腺內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聯,阻礙甲狀腺素(T4)和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的合成。動物實驗觀察到可抑製B淋巴細胞合成抗體,降低血循環中甲狀腺刺激性抗體的水平,使抑製性T細胞功能恢複正常。

注意事項

一般原則,本品不能作為胰島素的替代品用於需要補充胰島素的患者。 本品不適用於1型糖尿病患者,亦不能用於治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腎功能損傷由於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腎功能損傷患者或需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的終末期腎髒疾病(ESRD)患者中的應用經驗有限,因此不推薦此類患者使用本品。 肝功能損傷<肝功能損傷患者,包括開始給藥前ALT或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肝酶監測在使用本品的過程中,有極少數患者報告了肝功能障礙(包括肝炎)。 在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現臨床症狀且無後遺症,且停藥後肝功能檢測(LFT)結果均能夠恢複正常。 本品給藥前應對患者進行肝功能檢測,以了解患者的基線情況。 在第一年使用本品時,需每三個月測定一次患者的肝功能,此後定期檢測。 應對出現轉氨酶升高的患者的肝功能進行複查,以複核檢測結果,並在其後提高肝功能檢測的頻率,直至異常結果恢複正常為止。 當患者的AST或ALT超過ULN的3倍或持續升高時,最好停止使用本品。 出現黃疸或其他提示肝功能障礙症狀的患者應停止使用本品,並需立即聯係其主治醫師進行檢查。停止使用本品且LFT結果恢複正常後,患者仍不可重新開始使用本品。心力衰竭

賽治不應用於以下患者中:具有輕微超敏反應病史的患者(比如,過敏性皮疹、搔癢症)。    在以下患者中,甲巰咪唑僅能在嚴密監測下用作短期治療    氣管受壓的大甲狀腺腫患者,因為具有使甲狀腺腫生長的危險。    據報告大約0.3 96-0. 696的病例發生了粒細胞缺乏症,因此在開始治療前,應提醒患者注意粒細胞缺乏症的症狀(口腔炎、咽炎、發熱)。這通常發生在治療的最初幾周,但也可能在治療開始後數月以及再次治療時出現。在治療開始之前和之後,特別是在以前發生過輕度粒細胞減少的病例中,推薦對血細胞計數進行嚴密監測。如果觀察到任何這些症狀,特別是在治療的最韌幾周,應該建議患者與其醫生取得聯係,立即進行血細胞計數。如果確診為粒細胞缺乏症,那麼必須停藥。 (詳見內包裝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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