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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米沙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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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米沙坦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替米沙坦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0996

生產企業: 北京福元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
氫氯噻嗪片
氫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替米沙坦。化學名稱: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並咪唑]-1’-基)-甲基]-[1,1’-二聯苯基]-2-羧酸;分子式:C33H30N4O2分子量:514.63

化學名稱:本品主要成份為氫氯噻嗪,其化學名稱為6-氯-3,4-二氫-2H-1,2,4-苯並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生產企業

北京福元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雲鵬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0996

國藥準字H1402079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用於水腫性疾病、高血壓、中樞性或腎性尿崩症、腎石症的治療。(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成人:應個體化給藥。常用初始劑量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劑量範圍內,替米沙坦的降壓療效與劑量有關。若用藥後未達到理想血壓可加大劑量,最大劑量為80mg,每日1次。本品可與噻嗪類利尿藥如氫氯噻嗪合用,此類利尿藥與本品有協同降壓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療程開始後四至八周本品才能發揮最大藥效,因此若欲加大藥物劑量時,應對此予以考慮。腎功能不全的病人:輕或中度腎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調整劑量。替米沙坦不通過血過濾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輕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應超過40mg。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調整劑量。兒童和青少年:對於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尚未建立。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療水腫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療,或每周連服3~5日。(2)治療高血壓,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並按降壓效果調整劑量。 2. 小兒常用量口服。每日按體重1~2mg/kg或按體表麵積30~60mg/m2,分1~2次服用,並按療效調整劑量。小於6個月的嬰兒劑量可達每日3mg/kg。

副作用

在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總發生率和安慰劑(43.9%)相似。不良事件的發生和劑量無相關性,與患者性別、年齡和種族亦無關。詳見說明書。

1. 腎上腺皮質激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雌激素、兩性黴素B(靜脈用藥),能降低本藥的利尿作用,增加發生電解質紊亂的機會,尤其是低鉀血症。 2. 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藥的利尿作用,與前者抑製前列腺素合成有關。 3. 與擬交感胺類藥物合用,利尿作用減弱。 4. 考來烯胺(消膽胺)能減少胃腸道對本藥的吸收,故應在口服考來烯胺1小時前或4小時後服用本藥。 5. 與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強。 6. 與降壓藥合用時,利尿降壓作用均加強。 7. 與抗痛風藥合用時,後者應調整劑量。 8. 使抗凝藥作用減弱,主要是由於利尿後機體血漿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髒血液供應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藥的作用。 10. 洋地黃類藥物、胺碘酮等與本藥合用時,應慎防因低鉀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與鋰製劑合用,因本藥可減少腎髒對鋰的清除,增加鋰的腎毒性。 12. 烏洛托品與本藥合用,其轉化為甲醛受抑製,療效下降。 13. 增強非去極化肌鬆藥的作用,與血鉀下降有關。 14. 與碳酸氫鈉合用,發生低氯性堿中毒機會增加。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期使用:尚無足夠數據顯示本品能否用於妊娠婦女。動物試驗未顯示致畸性,但顯示胚胎毒性。因此,慎重起見,在妊娠前三個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計劃妊娠之前,應采取適宜的替代療法。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個三個月期間),直接作用於腎素-血管緊張素係統的藥物可導致胎兒的損傷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於妊娠中末期。一旦確診妊娠,應盡快停用本品。哺乳期使用:由於本品是否經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間禁用本品。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能通過胎盤屏障。對高血壓綜合征無預防作用。故孕婦使用應慎重。 (2)哺乳期婦女不宜服用。兒童用藥:慎用於有黃疸的嬰兒,因本類藥可使血膽紅素升高。老年用藥:老年人應用本類藥物較易發生低血壓、電解質紊亂和腎功能損害。

成分

用於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用於水腫性疾病、高血壓、中樞性或腎性尿崩症、腎石症的治療。(詳見說明書)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於膽汁淤積、膽道阻塞性疾病或嚴重肝功能障礙的患者,因為替米沙坦絕大部分通過膽汁排泄,而這些患者對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應慎用於輕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腎血管性高血壓:對於雙側腎動脈狹窄或單側功能腎腎動脈狹窄的病例,使用可影響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係統的藥物而導致嚴重的低血壓和腎功能不全的危險性增高。 腎功能不全和腎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於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 mL/分鍾,參見禁忌症)。對於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間,應定期檢測血鉀水平及血肌酐值。尚無新近進行腎移植後短期內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資料。 血容量不足患者:對於因使用強利尿劑治療、限鹽飲食、惡心或嘔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鈉水平過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別是初次服用後,可能導致症狀性低血壓。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應先糾正血鈉及血容量水平。 與刺激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係統有關的其它情況:對於血管張力以及腎功能主要依賴於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係統活性的病人(如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腎動脈狹窄的潛在腎髒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響該係統的藥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壓、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見急性腎功能衰

(1)交叉過敏:與磺胺類藥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製劑有交叉反應 (2)對診斷的幹擾: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膽紅素、血鈣、血尿酸、血膽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濃度升高,血鎂、鉀、鈉及尿鈣降低。 (3)下列情況慎用: ①無尿或嚴重腎功能減退者,因本類藥效果差,應用大劑量時可致藥物蓄積,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風病史者; ④嚴重肝功能損害者,水、電解質紊亂可誘發肝昏迷; ⑤高鈣血症; ⑥低鈉血症; ⑦紅斑狼瘡,可加重病情或誘發活動;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經切除者(降壓作用加強); ⑩有黃疸的嬰兒。 (4)隨訪檢查:①血電解質;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壓。 (5)應從最小有效劑量開始用藥,以減少副作用的發生,減少反射性腎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鉀血症傾向的患者,應酌情補鉀或與保鉀利尿藥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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