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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顆粒

尼美舒利顆粒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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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顆粒

藥品對比

藥品信息
尼美舒利顆粒
尼美舒利顆粒
清熱解毒口服液
清熱解毒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尼美舒利。 化學名稱:4-硝基-2-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

石膏,金銀花,玄參,地黃,連翹,梔子,甜地丁,黃芩,龍膽,板藍根,知母,麥冬。

生產企業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商丘市金馬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20137

國藥準字Z4102203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清熱解毒。本品用於熱毒壅盛所致發熱麵赤,煩躁口渴,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後服用。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mg,...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兒童酌減,或遵醫囑。

副作用

主要有:胃灼熱、惡心、胃痛。但症狀都很輕微、暫短,很少需要中斷治療。極少情況下,患者服藥後出現過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產生上述副作用,也須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體消炎藥一樣,可能產生頭暈、思睡、胃潰瘍或腸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約翰遜(STEVENS-JOHNSON)綜合症。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清熱解毒。本品用於熱毒壅盛所致發熱麵赤,煩躁口渴,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如果治療無效,請終止本品的治療。在治療期間應監測肝腎心功能等檢查。罕見本品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致死性報道更為罕見。服用本品治療期間出現肝損傷症狀(如厭食、惡心、嘔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檢查出現異常的患者應該被終止治療。這些患者不應該繼續服用本品。有報導顯示本品短期服用後引起肝損害,其中絕大多數屬於可逆性病變。服用本品進行治療期間必須避免同時使用已知的肝損害性藥物與過量飲酒,因為任何一種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損害風險。服用本品進行治療期間,應建議患者避免使用鎮痛藥物。不推薦聯合應用其它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包括選擇性COX-2抑製劑。胃腸道出血、潰瘍和穿孔的風險可能是致命的。無論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麵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預兆症狀,本品在治療期間內的任何時間均有可能導致患者出現消化道出血或潰瘍/穿孔。如果出現消化道出血或潰瘍,應終止本品的。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心髒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7.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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