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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熱瀉火解毒。用於火毒血熱所致的身熱煩躁、目赤口瘡、咽喉牙齦腫痛、大便秘結;咽炎、扁桃體炎、牙齦炎見上述證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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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黃連、大黃、黃芩,輔料:蔗糖、糊精。 |
蒲公英、黃芩、苦地丁、板藍根。輔料為澱粉、滑石粉、硬脂酸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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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貴州百靈企業集團正鑫藥業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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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20055404 |
國藥準字Z20043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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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瀉火解毒。用於火毒血熱所致的身熱煩躁、目赤口瘡、咽喉牙齦腫痛、大便秘結;咽炎、扁桃體炎、牙齦炎見上述證候者。 |
清熱解毒,抗炎消腫。用於癤腫、咽炎、扁桃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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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開水衝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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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見皮疹,惡心,腹瀉,腹痛。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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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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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熱瀉火解毒。用於火毒血熱所致的身熱煩躁、目赤口瘡、咽喉牙齦腫痛、大便秘結;咽炎、扁桃體炎、牙齦炎見上述證候者。 |
清熱解毒,抗炎消腫。用於癤腫、咽炎、扁桃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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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
注意事項 |
1.忌煙、酒及辛辣食物。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藥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溫熱性藥物。 3.孕婦及脾胃虛寒症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4.兒童、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糖尿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瘡癤較重或局部變軟化膿,或扁桃體有化膿及全身高熱者應到醫院就診。 6.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