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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3510

生產企業: 廣東鬆下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膠囊
硝酸咪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硝酸咪康唑化學名(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硝酸鹽

生產企業

廣東鬆下藥業有限公司

長春銀諾克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4023510

國藥準字H2202019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適用於全身念珠菌、黴菌、隱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癬等各種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癬,一日1次,症狀消失後應繼續用藥7天,以防複發。

飯後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一日0.5~1g。小兒口服初始劑量為每日30~60mg/kg,而後減為每日10~20mg/kg;嬰兒每日30mg/kg,分2次給藥。療程視病情而定。

副作用

尚不明確。

一歲以下嬰兒、孕婦、肝功能障礙患者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由於兒童處在生長發育期,肝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試驗顯示咪康唑對胎兒有毒性,因此孕婦禁用本品;本品是否會分泌進入乳汁尚不明確,因此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項: 對肝功能出現減退的老年患者,用藥量應酌減。

成分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適用於全身念珠菌、黴菌、隱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癬等各種真菌感染。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症狀。

廣譜抗真菌藥。本品在4mg/L濃度時可抑製大部分真菌生長,芽生菌屬、組織漿胞菌屬對其呈現高度敏感,隱球菌屬、念珠菌屬、球孢子菌屬等亦對本品敏感。本品通過幹擾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製真菌細胞膜主要固醇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損傷真菌細胞膜並改變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細胞內物質外漏;本品也可抑製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製氧化酶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細胞內過氧化氫積聚導致細胞亞微結構變性和細胞壞死。對白念珠菌則可抑製其自芽孢轉變為侵襲性菌絲的過程。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治療期間定期檢查周圍血象、血膽固醇、三酰甘油、血清氨基轉移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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