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93309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海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治療聯合化療失敗的轉移性乳腺癌或輔助化療後6 個月內複發的乳腺癌。除非有臨床禁忌症,既往化療中應包括一種蒽環類抗癌藥。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
枯草杆菌二聯活菌顆粒
枯草杆菌二聯活菌顆粒
主要成分

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約900mg。紫杉醇是藥物活性成分,人血白蛋白作為輔料起分散、穩定微粒和運載主藥作用。 紫杉醇化學名稱:5β,20-環氧-1,2α,4,7β,10β,13α-六羥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2R,3S)-N-苯甲酰-3-苯基異絲氨酸酯。 紫杉醇的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47H51NO14 分子量:853.91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袋(1克)含活菌凍幹粉:37.5毫克、維生素C:10毫克、維生素B1:0.5毫克、維生素B2:0.5毫克、維生素B6:0.5毫克、維生素B12:1.0微克、煙酰胺:2.0毫克、乳酸鈣:20毫克(相當於鈣2.6毫克)、氧化鋅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海南)有限公司

北京韓美藥品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93309

國藥準字S2002003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治療聯合化療失敗的轉移性乳腺癌或輔助化療後6 個月內複發的乳腺癌。除非有臨床禁忌症,既往化療中應包括一種蒽環類抗癌藥。

本品適用於消化不良、食欲不振、營養不良,腸道菌群紊亂引起的腹瀉、便秘、腹脹、腸道內異常發酵、腸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腸粘膜損傷等症。

用法用量

對聯合化療失敗的轉移性乳腺癌或輔助化療後複發的乳腺癌患者,建議使用劑量260mg/m2,靜脈滴注30分鍾,每3周給藥一次。 肝功能異常: 不論適應證為何,無需對輕度肝功能異常患者(總膽紅素大於ULN並小於或等於1.5*ULN,且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小於或等於於10*ULN)進行劑量調整、與肝能常的者使用相同劑量。 對於治療中度至重度肝功能異常(總膽紅素>15至≤5*ULN以及AST≤*ULN)的轉移性乳腺癌患者,推薦降低劑量 如果患者對後續至少2個療程的治療耐受,減低的劑量或許可以增加至肝功能正常的乳腺癌患者的使用劑量。 對於總膽紅素>5*ULN或AST>10*ULN的恚者,由於缺乏足夠的數據。不論任何適應症的患者均禁止使用本品。 對初始劑量的調整推薦下表1 表1:肝功能異常患者的推薦初始劑量

本品為兒童專用藥品,2歲以下兒童,一次1袋,一日1~2次;2歲以上兒童,一次1~...

副作用

治療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500/mm3,不應給予本藥治療。 對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過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極罕見有服用本品腹瀉次數增加的現象,停藥後可恢複。

禁忌

成分

適用於治療聯合化療失敗的轉移性乳腺癌或輔助化療後6 個月內複發的乳腺癌。除非有臨床禁忌症,既往化療中應包括一種蒽環類抗癌藥。

本品適用於消化不良、食欲不振、營養不良,腸道菌群紊亂引起的腹瀉、便秘、腹脹、腸道內異常發酵、腸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腸粘膜損傷等症。

藥理作用

由於開展臨床試驗的條件差異很大,試驗中所觀察到的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不能與其他藥物的臨床試驗中所見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直接比較,也許無法反映實際治療中的不良反應發生率。 常見的不良反應(≥20%)為脫發、中性粒細胞減少、感覺神經毒性、心電圖異常、疲勞/乏力、肌肉痛/關節痛、AST水平升高、堿性磷酸酶水平升高、貧血、惡心、感染和腹瀉。 1.臨床試驗的安全性總結 在歐美及中國轉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藥或紫杉醇注射液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發生的重要不良事件見表2。

本品含有枯草芽孢杆菌和屎腸球菌,可調節人體腸道環境,促進腸道正常菌群的生長繁殖,抑製腸道致病菌的生長,從而有效地保護腸道。本品含有嬰幼兒生長發育所必需的維生素B1,B2,B6,B12,維生素C及煙酰胺等維生素,以及微量元素鋅和礦物質鈣,其加入量是根據美國FDA(食品和藥品管理局)人體每日攝取推薦量(Recommended Daily Allowances)確定的。

注意事項

血液學:骨髓抑製(主要是中性粒細胞減少)是劑量依賴性和劑量限製毒性。治療前如患者的外周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500/mm3,不應給藥。為監測患者在給藥期間可能出現的骨髓毒性,應定期進行外周血細胞計數檢查。在患者中性粒細胞數恢複至>1500/mm3且血小板數>100000/mm3時,可繼續給藥。治療期間如出現重度的中性粒細胞減少(低於500/mm3達7日或更長時間),應在後續治療時降低給藥劑量(見[用法用量]】

1. 直接服用時應注意避免嗆咳,不滿3歲的嬰幼兒不宜直接服用。2. 本品為活菌製劑,切勿將本品置於高溫處,溶解時水溫不宜超過40℃。3.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4.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5.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6.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7.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藥品查詢

藥企入駐
申請快捷、曝光率高、上線快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
藥企入駐&商務合作聯係: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