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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用藥:TT-00420片
適應症:晚期實體瘤
疾病:肺癌
實驗分期:Ⅰb期/Ⅱ期;其它其他說明:
申辦方:南京藥捷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開展區域:
試驗傷害保險:有
招募截止時間:
簡要入排方案
要FGFR1-3突變、擴增、融合的患者患者有可測量或可評估的疾者(根據RECISTV11,請參見附錄A)
入排標準
1 年齡≥ 18 歲
2 治療組A(TT-00420單藥治療):組織病理學或細胞學證實的局部進展或轉移性的晚期實體瘤(包括但不限於晚期膽管癌、小細胞肺癌、HER2-陰性乳腺癌(包括TNBC)、膀胱癌、前列腺癌、甲狀腺癌、胃癌、膽囊癌等); 治療組B(TT-00420聯合阿替利珠單抗治療):組織病理或細胞學證實的局部進展或轉移性的、不可切除的晚期膽道惡性腫瘤(壺腹癌除外)。 治療組C(TT-00420聯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治療): a)組織學證實的侵襲性晚期三陰性乳腺癌,滿足機構標準具有三陰性受體狀態,而且IHC方法證明ER和PR陰性(陽性腫瘤核<10 %) b)HER2陰性(ASCO-CAP指南 [Wolff A C, 2018])
3 患者接受過所有當前可及的標準治療(除非治療有禁忌、無法耐受或由於任何原因無法使用)
4 患者有可測量或可評估的疾灶者(根據RECIST V1.1,請參見附錄A)
5 ECOG評分 ≤ 2
6 患者須有足夠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在首劑給藥前的1周內不得接受任何造血生長因子,血液或血小板治療) 全血計數:中性粒細胞絕對值(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 ANC)≥ 1.5 × 109/L; 血紅蛋白(Hgb)≥ 9 g/dl;血小板(Plt)≥ 75 × 109/L; 肝功能:AST 和 ALT ≤ 2.5 ×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或腫瘤有肝轉移的患者 ≤ 5.0 × ULN ;總膽紅素≤ 1.5 × ULN, 或直接膽紅素<ULN(如果總膽紅素>1.5 ULN);對於肝細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C)和BTC患者: Child Pugh 分級為A或B (評分 ≤ 7); 腎功能:血清肌酐 ≤ 1.5 × ULN 或者計算的24小時清除率 ≥ 50 mL/min (根據Cockcroft Gault公式,請參見(附錄B)
7 必須同意在入組後至終止治療後至少6個月內采取充足的避孕措施以避免懷孕
8 能簽署知情同意並能依從試驗方案流程
排除標準
1 妊娠期或哺乳期婦女
2 有生育能力、但不願意采取合適的避孕措施的男性或女性
3 任何血液惡性腫瘤受試者,包括但不限於白血病(任何形式)、淋巴瘤以及多發性骨髓瘤
4 受試者伴有: 曾患有中樞神經係統腫瘤或 癌性腦膜炎; 注:經皮質類固醇治療失敗的腦轉移受試者,臨床病情穩定28天,可以入組
5 心功能損害或有明顯臨床症狀的心髒疾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任何一種: 多門控采集掃描(Multiple Gated Acquisition Scan, MUGA)或超聲心動圖測試左心射血分數(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LVEF)< 45 % 先天性長QT綜合征 篩選期心電圖(Electrocardiogram, ECG)檢查QTc ≥450 msec 使用試驗藥物前的3個月內發生不穩定性心絞痛 使用試驗藥物前的3個月內發生急性心肌梗塞
6 正在接受已知延長QT間期或誘發尖端扭轉型室速的藥物治療(附錄C),並且在開始使用試驗藥物之前,這些治療不能停止或更換其它不同治療藥物
7 患者患有會影響試驗藥物給藥或吸收的胃腸道疾病
8 在使用試驗藥物治療前的4周內接受過化療、靶向治療或免疫治療(亞硝基尿或絲裂黴素C需要6周),或還沒有從之前治療的副反應中恢複
9 在使用試驗藥物治療前的4周內接受過大的手術或接受大麵積放射治療,或還沒有從治療副反應中恢複
10 正在接受中效至強效的CYP3A抑製劑或誘導劑藥物治療的,或治療前2周內接受過CYP3A敏感底物治療的受試者(附錄D)
11 使用治療藥物前4天內使用質子泵抑製劑或2天內使用過組胺H2阻斷劑
12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檢測呈陽性
13 患者有活動性HBV感染(HBV DNA拷貝數≥ ULN)和/或HCV感染(HCV RNA拷貝數≥ ULN)
14 處於活動性的結核病
15 在使用試驗藥物治療前的30天內接受過減毒活疫苗接種。 注:允許入組前至少7天接種新冠疫苗或季節性流感疫苗。
16 經研究者判斷,受試者伴有經研究者判斷可能影響試驗結果、幹擾參與試驗和依從性的病症、治療或實驗室檢查異常的相關病史
17 【注】:以下三類患者在經申辦者確定後可能可以入組:①患者接受過緊急的、低劑量的、係統性免疫抑製治療(比如,針對嘔吐進行的一次性地塞米鬆給藥);②需要進行類固醇預防給藥的有靜脈造影劑過敏反應史的患者應使用MRI進行基線和後續腫瘤評估;③使用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使用鹽皮質激素(如氟氫可的鬆)治療患者的體位性低血壓、使用低劑量補充性糖皮質激素治療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等情況是允許的。
18 治療組B(TT-00420聯合阿替利珠單抗注射液治療)受試者符合以下一項或多項標準,同樣不得參加本次研究: 對嵌合或人源化抗體或融合蛋白的嚴重過敏、免疫應激或其他超敏反應的病史。
19 已知對中國倉鼠卵巢細胞或阿替利珠單抗注射液製劑中任何成分有超敏反應或過敏。
20 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於重症肌無力、自身免疫性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係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炎症性腸病、與抗磷脂綜合症有關的血管血栓形成、韋格納肉芽腫病、幹燥綜合征、格林-巴利綜合征、多發性硬化症,血管炎或腎小球腎炎(詳見附錄E)。【注】以下兩類患者在經申辦者確定後可能可以入組:① 有自身免疫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病史,但有穩定劑量甲狀腺替代激素治療的患者;② 使用穩定劑量的胰島素治療控製I型糖尿病的患者可能可以入組。
21 既往有同種異體的幹細胞或實體器官移植史;
22 既往有非特異性肺纖維化、組織性肺炎(如:閉塞性細支氣管炎、不明原因的組織性肺炎)、藥物性肺炎的病史,或胸部CT掃描篩查顯示有活動性肺炎; 【注】放射的區域存在的放射性肺炎(纖維化)病史可以入組;
23 在使用試驗藥物治療前的4周或5個半衰期(免疫刺激藥物的半衰期)內(以較短者為準)接受全身免疫刺激藥物(包括但不限於幹擾素或IL-2)治療;
24 接受試驗藥物治療前的2周內接受係統性皮質激素類或其他係統性免疫抑製藥物(包括但不限於強的鬆、地塞米鬆、環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和抗腫瘤壞死因子[Tumor Necrosis Factor, TNF])治療。
研究者信息
開展機構
北京大學腫瘤醫院,複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山東省腫瘤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湖南省腫瘤醫院,河南省腫瘤醫院,南京大學醫學院附屬鼓樓醫院
患者權益
1.交通補助:每個探訪150-200元/次; 2.采血補助:每個探訪200元/次
其他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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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種:過敏性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哮喘、小兒哮喘、心源性哮喘
試驗階段: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