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各種器質性心髒病及其他疾病引起的心肌缺氧、缺血、電解質紊亂、藥物中毒及理化因素等均可導致心室撲動和心室顫動。常是這些患者臨終前的一種心律失常。但也可見於心髒病並不很嚴重、或原來並無明顯心髒病,甚至心髒無器質性病變依據者,突然發生心室撲動或心室顫動導致心髒停搏者。常見的病因如下:
1.冠心病 尤其在急性心肌梗死時、不穩定型心絞痛、室壁瘤、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療後發生的再灌注時等。急性心肌梗死並發的心室顫動,在心室顫動前無低血壓、休克或心力衰竭者可稱為原發性心室顫動:如在心室顫動前曾有低血壓、休克或心力衰竭者稱為繼發性心室顫動。急性心肌梗死住院期間發生的原發性和繼發性心室顫動的發生率分別為2.7%和2.8%。原發性心室顫動71%發生在急性心肌梗死後24h內,在起病後的第1個小時內發病率最高,在隨後的數小時內迅速下降。未發現原發性心室顫動發生在梗死48h後。繼發性心室顫動41%於心肌梗死發病2周後發生。原發性心室顫動多發生於前壁心肌梗死。當急性心肌梗死合並心動過緩、傳導阻滯或再次心肌梗死,均會增加心室顫動的發生率。原發性心室顫動在心肌梗死急性期存活率為57%,繼發性心室顫動存活率僅為18%。
2.由其他心律失常轉化為心室顫動
(1)完全性或高度房室傳導阻滯。
(2)長Q-T間期綜合征伴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Brugada綜合征。
(3)Q-T間期正常型多形性室性心動過速和極短聯律間期型多形性室性心動過速。
(4)也見於病理性陣發性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
(5)預激綜合征合並心房顫動時:若旁路不應期<270ms,則快速的心房激動可經旁路1∶1下傳,導致心室顫動發生。
(6)致心律失常性右心室發育不良性室性心動過速等。
3.其他心髒病
(1)心肌病:包括擴張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等,它們的室性心動過速發生率很高。其猝死病例在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組分別為56%、19%;非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組為5.4%,均發生於擴張性心肌病。猝死患者經心電圖檢查證實,心室顫動占66%。
(2)瓣膜病:如主動脈瓣狹窄和關閉不全合並心絞痛或心功能不全者。
(3)心肌炎、急性肺栓塞、某些二尖瓣脫垂綜合征、主動脈瘤破裂、心髒壓塞、心髒破裂。
(4)其他各種嚴重心髒病或其他疾病患者臨終前的表現。
4.各種藥物的毒性作用所致 如洋地黃、奎尼丁、普魯卡因胺、銻劑、酚噻嗪類等藥物中毒。
5.電解質紊亂 主要為低鉀血症,或偶見於血鉀過高時。嚴重酸中毒。
6.心髒手術 尤其在低溫麻醉阻斷循環下進行心髒內直視手術過程中:在深低溫體外循環誘導心髒停搏時常可出現心室顫動。氣管插管、心髒外傷、行右心導管或左心導管、二尖瓣球囊擴張導管失靈等也可出現。
7.電擊或溺水 電擊時當300mA的直流電或70~80mA的交流電通過心髒時可引起心室顫動。淡水淹溺者較常引起心室顫動。
8.其他 心肌缺血、缺氧、心肌肥大、交感神經興奮、代謝性酸中毒、心動過緩、腦血管意外等可促使心室顫動的發生。
(二)發病機製
有兩種學說:
1.心室肌自律性增高,形成在心室有單個或多個快速異位興奮性所致。
2.微折返激動 當心肌缺血、缺氧,心肌壞死及嚴重心動過緩時,導致心肌細胞複極速度與不應期長短、高度不一致,而形成心室肌內一處或多處微折返,經過大小和方向不同的傳播途徑傳向心室各個部分,使各部分心肌的收縮與舒張失去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