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診斷
首先必須有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的病史,運動障礙發生於患者服用藥中或停藥後3個月內,運動障礙的特征是節律性、異常、刻板重複的不自主運動。
需與以下症狀相互鑒別:
扭轉痙攣(torsion spasm):又稱特發性扭轉痙攣(idiopathic torsion spasm,ITS)、扭轉性肌張力障礙(torsion dystonia)、原發性肌張力障礙(primary dystonia),臨床以肌張力障礙及四肢、軀幹以至全身劇烈不隨意扭轉為特征。分為原發性及繼發性,原發性多見。
二、預防
由於扭轉痙攣治療困難,所以重在預防。應盡可能緩慢加藥,盡量避免長期或大劑量應用抗精神病藥;避免兩種或兩種以上抗精神病藥的聯合應用;盡量少用或不用抗帕金森症的藥物;停用或更換抗精神病藥時,應逐漸減量,而不要驟然停藥;年老體弱或伴有腦器質性病變者,應給予最低劑量;非必要時不用或少用抗膽堿能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一旦出現症狀應將抗精神病藥減量或換用其它藥,必要時停藥。
早期TD患者試圖掩蓋其異常運動,輕視其重要性,TD不僅不美觀,更重要的是增加了病人社會康複的困難,因此更應該重視早期發現此類患者。早期症狀常見者為麵部如嘴、頰的異常抽動,舌在口中轉動(張口時發現),輕度的咀嚼運動、咧嘴、斜眼及軀幹的搖晃擺動,有些學者認為此症狀不可逆,但是仍有許多的臨床事實表明如能早期發現,並積極采取綜合的治療措施(以異丙嗪及安定的效果較好),通常早期TD部分是可恢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