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的主要表現是在腦發育完成後,腦的重量明顯輕於正常,腦回過小或根本無腦回。大腦的發育明顯遲緩,甚至在嬰兒第3~5個月時,就停止發育。結果使患兒的頭頂變得小而尖、鼻梁凹陷、耳大、下額後縮、前額狹小而頭圍特小,最大不足42厘米。病兒的前額與枕部平坦,囟門及骨縫提早閉合。體格發育明顯異常,智力發育顯著遲緩。有的患兒甚至出現抽風、四肢僵硬或手足徐動及癱瘓。
嚴重的多動症與頭小畸形兒的鑒別:頭小畸形兒是指頭較正常小兒低2個標準差別以上,臨床上患兒體力發育和智力發育往往落後,臨床表現為雙手拍大、搓洗、擰絞、步態改變或共濟失調等,需與嚴重多動症的共濟失調多動症相區別,而頭小畸形一般智力低下較明顯,且有特殊的頭形,CT檢查可見腦體積小或腦萎縮、腦室及蛛網膜增寬,而嚴重多動症患兒一般智力正常,雖注意力不集中,活動過度影響學習成績,但智力影響不大,且CT檢查無陽性體征。
有些頭小畸形的腦子雖然小,但形態正常,另一些則有明顯的畸形或伴有擴大的腦室。
病兒頭頂部小而尖,前額狹窄,顱穹窿小,枕部平坦,麵部及耳部看起來相對較大,前囟及骨縫閉合過早,可有骨間脊。
頭小畸形患兒體力發育和智力發育往往落後,但並非所有頭小畸形的患兒均伴有智力低下,大約有7.5%頭圍低於正常2~3個標準差的小兒智力正常。部分患兒合並驚厥和/或腦性癱瘓。CT可見腦萎縮、腦室及蛛網膜下腔增寬,也有僅表現為腦體積小,而其他結構正常。
另一種也可表現為頭小的綜合征,稱之為Rett綜合征。根據1984年維也納國際專題學術會議製訂的診斷標準如下:①女孩發病;②產前及圍產期正常,生後6~18周神經精神及運動發育正常;③出生時頭圍基本正常,生後6個月~4歲進行性發育遲滯而呈小頭;④1歲半~4歲智力逐漸退步,與周圍的聯係減少;⑤1~4歲逐漸失去已獲得的手的技能,出現重複刻板的特異性雙手拍打、搓洗及擰絞動作,伴陣發性過度換氣、咬牙或凝視;⑥行走減少,步態改變或共濟失調;⑦病程中可有穩定期,進而出現癲癇及錐體束征。
考慮康複幹預,促進智力發育。至於頭小,如果不是特別需要,一般無能為力,除非狹顱症等才考慮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