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每天早、中、晚固定時間各數1小時,每小時大於3次,反映胎兒情況良好。也可將早、中、晚三次胎動次數的和乘4,即為12小時的胎動次數。如12小時胎動達30次以上,反映胎兒情況良好,少於20次,說明胎兒異常,如果胎動少於10次,則提示胎兒宮內缺氧。
若12小時內沒有感到胎動,或1天內胎動少於4次,或與前一天相比減少一半以上,就應趕快到醫院求診。
由於胎兒個體差異大,隻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不大,即證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
通常情況下,孕婦在懷孕16—20周時即可感覺到胎動。胎動有一定的規律性。一般上午8—12時,胎動比較均勻。12時以後胎動減少。下午14—15時,胎動最少。晚上20—23時胎動最多。正常情況下孕婦每小時的胎動在3—5次左右。妊娠期腹痛也是孕婦常有的一種症狀。孕婦的胎動極易和妊娠期腹痛相混淆。
孕婦應從以下兩方麵來鑒別胎動和妊娠期腹痛:
1、懷孕早期的鑒別:孕婦若在懷孕4個月之內出現腹痛,則不是胎動。因為胎動一般在懷孕16—20周才出現。此期間,若有下腹部墜痛、肛門墜脹、陰道流血等現象,則應考慮到宮外孕、葡萄胎、流產等情況的發生。
2、懷孕中晚期的鑒別:如前所述,孕婦的胎動有一定的規律性,一般每小時3—5次左右。胎動在懷孕28—37周時較活躍,但不會引起孕婦明顯的不適。胎動後的腹部局部不適,幾秒鍾或數十秒鍾就可緩解。如果孕婦在懷孕的中晚期出現全腹下墜、肛門墜脹,陣發性腹痛並伴有陰道流血時,則應考慮到早產、胎盤早剝等情況的發生。若腹痛位於右下方或偏上,無規律性,且孕婦有高熱、惡心、嘔吐等症狀時,則應考慮到急性闌尾炎的發生。若孕婦在臨產後,出現全腹強直如板狀,且疼痛難忍等現象時,則應警惕子宮破裂的發生。
在家監測胎動,首先要對胎動的常識有一定的了解。每個胎兒的活動量不同,有的好動,有的喜靜。不同的孕媽咪可能自覺胎動數會有所不同。不過,他們在子宮內的活動都有著自己的規律和正常範圍,細心的孕媽咪經過一段時間,就會掌握寶寶的運動規律。
1.每日找空閑時間測量胎動次數:孕婦自懷孕的第28周起,每天找空閑時間(建議晚餐後,因為此時胎動較頻繁),采左側臥姿勢,記錄10次胎動所需的時間;若小於120分鍾,表示胎動次數沒有異常,但如果沒有感覺到胎動,或10次胎動的所需時間大於2小時,應該盡快地找醫師做進一步的檢查。
2.計算固定時間內的胎動次數:準媽媽每天分別在早上、中午、晚上各利用一個小時的時間測量胎動,若平均每小時少於3次,表示可能異常。
3.白天測量胎動次數:最簡單的方法,即準媽媽在白天測得10次胎動,就可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