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現為發音的延遲與異常,發音的發展速度低於相應年齡才平,說話吐詞不清或發音錯誤。
根據ICD一10標準診斷要點為:
A、患兒的發音障礙嚴重程度超過了其智齡的正常變異限度。
B、非語言智力正常。
C、語言表達和感受技能在正常範圍內。
D、刪除了發音器官或神經係統疾病。根據ICD一10標準診斷要點為:
但必須與下列情況鑒別:
A.正常兒童發音不清:在3~4歲以前的兒童很多輔音仍發不準,特別是一些複雜的輔音發不正確。但在4歲以後則能夠逐漸學會。部分正常兒童甚至到學齡期仍有發錯音的現象,不同於發育性發音障礙的是,他們可以自我糾正錯誤,或通過教育後很快糾正發音錯誤。而發育性發音障礙的兒童發音錯誤屢犯不止,不能自發地糾正錯誤。
B.器質性構音困難:喉部疾患、齶裂、唇裂以及先天性舌潰瘍等發音器官的結構損害與缺陷,均可引起發音不清與發音錯誤;神經係統疾病造成小腦、延髓、錐體外係以及支配發音器官運動的神經損害,引起發音器官運動不協調可以出現發音困難。通過五官科檢查以及詳細的神經係統檢查發現異常後可以與發育性發音障礙相區別。
C、聽力障礙所致語言異常:輕度聽力損害時,可出現發音不清。因為輕度神經性耳聾主要損害高頻部分聽力,故發音不清也主要以高頻聲音為重,電測聽檢查有異常。
D、特殊性語言發育障礙。
說話時字音重複或詞句中斷的現象。發音器官可出現抽搐性運動與各組肌肉的痙攣。言語是由橫隔膜的呼吸筋造成聲音帶和構成言語的舌、唇、口蓋等共同的正常活動下所產生的,當這些差不多全部發生痙攣失去了自由活動時,便形成了發音不清。患者在說話時或在有發言意欲時,呼吸突然停止。還有心理障礙:恐懼、悲觀、消極、萎靡。
發音法:
就是要在每句話的開始輕柔地發音,改變首字發音經常很急很重的特點。說話的速度要降到很慢的程度,一開始時一分鍾60-100字,而人們平時說話的速度要達到每分鍾200字。這樣有兩個效果,一是慢速讓人心態平靜,二是有一種節奏感。
呼吸法:
提倡腹式呼吸法。由於深呼吸能使肌肉獲得適當的運動和協調,能鬆弛與緩和身體各部和顏麵肌肉的緊張狀態,能逐漸消除伴隨運動。深呼吸能影響人的情緒,能使激動的情感得以緩和以致平息。
突破法:
患者組織在一起或單獨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演講,唱歌,逐步克服說話的恐懼心理。
森田療法:
森田療法是治療精神病症的方法,核心思想是“順其自然,為所當為”。
藥物治療方法:
每天或需要說話之前,服一定當量的鎮靜劑,緩解緊張情緒,可以達到一定程度的預言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