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輕、重不一,病程長短不等。病程遷延有繼發感染者可反複發燒、咳嗽、肺部可聞及濕羅音與肺炎相似,有時聽診聞及氣管拍擊音可有助於診斷,但確診靠纖維支氣客鏡檢。
反複發燒的鑒別診斷:
1、非感染性發熱:非各種傳染病引起的,無菌性物質或各種炎症作用於體溫調節中樞、體溫中樞功能紊亂或各種原因引起的產熱過多、散熱減少,導致體溫升高超過正常範圍的情形。
2、不明原因發熱:廣義不明原因發熱的概念是指所有的不明原因的發熱者。但在臨床上還采用發熱的狹義概念, 即不明原因發熱。發熱持續3周以上,體溫在38.5℃以上,經詳細詢問病史、體格檢查和常規實驗室檢查仍不能明確診斷者。
3、中樞性發熱:是指因中樞神經係統病變引起體溫調節中樞異常所產生的發熱。對其診斷之前應嚴格除外全身性或局部性炎症所致的發熱, 並除外其它發熱病因。顱內疾病伴有發熱時多為危重病例, 其中大部分患者的發熱是因顱內炎症、肺內感染、泌尿係感染所致。對於難以解釋的中度體溫升高, 一時查不出感染源或感染的原因者, 不能輕易認為是中樞性發熱。應反複尋找全身或局部性感染原因以除外之, 並注意有無藥物熱及其它發熱的原因。
4、持續性發熱:當口溫高於 37.3℃或肛溫高於 37.6℃,一日間的變化超過 1.2℃,即稱之為發熱。按照發熱的高低,可區分為下列幾種臨床分度:低熱 37.4℃~38℃ 中等度熱 38.1℃~39℃ 高熱 39.1℃~41℃ 超高熱 41℃以上,持續4周以上,為持續性發熱。
治療原則
1.直接喉鏡或支氣管鏡取出異物。 2.個別用支氣管鏡鉗取有困難者開胸取出。 3.抗感染、支持治療。 4.有並發症者應迅速作出相應的治療。
用藥原則
異物取除前後根據病情給予“A”項中,抗生素輔以激素治療,預防感染和水腫,注意支持及對症治療防止並發症。
輔助檢查
1.對一般患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特殊需要者檢查框限包括“A”、“B”或“C”。
療效評價
治愈:異物取出,呼吸道通暢,無並發症。
專家提示
本病是一種危急病症,嬰幼兒不可進食花生米、瓜子、豆類、帶殼、帶骨食物。小兒進食時不可哭、笑或打鬧。改變平時口中含物的不良習慣。昏迷病人要取出假牙及時清理嘔吐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