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 介
- 藥物在疾病的預防、治療和診斷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麵,它又可因其毒副作用導致機體各髒器的損害。雖然早在1880年William Osler就觀察到過量的嗎啡可導致急性肺水腫,但直到1972年Rosenow才對20種與肺損傷肯定有關的藥物進行了係統的論述。此後有關藥物與肺部疾病的報道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到目前為止已有100餘種藥物據報道可引起肺部病變。藥物對肺的不良反應係全身藥物不良反應的一部分,其臨床表現不一。有的呈急性發病,病情嚴重,有的則呈亞急性或慢性起病。有些藥物所致病理生理變化為暫時的,可逆的,停藥後即可消失,有的則可以造成肺組織的永久性損害,嚴重者甚至危及生命。這類由藥物引起的肺病稱為藥源性肺病(drug-induced lung diseases,DILD)。
- 是否屬於醫保
- 否
- 別 名
- 藥源性肺病
- 發病部位
- 肺 免疫係統
- 傳染性
- 無傳染性
- 多發人群
- 所有人群
- 並發疾病
- 就診科室
- 呼吸內科
- 治療費用
- 市三甲醫院約(5000-10000元)
- 治愈率
- 70%
- 治療周期
- 7-14天
- 治療方法
- 病因治療、對症治療
- 相關檢查
- 肺功能,肺活檢,胸透
- 常用藥品
- 利肺片,布美他尼片,布美他尼片
- 最佳就診時間
- 就診時長
- 複診頻率/治療周期
- 7-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