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種,如近側骨折段壞死、骨折不愈合、延遲愈合、背向成角畸形愈合和創傷性腕關節炎等。上述並發症可單獨出現也可並存,治療難度大,遺留症狀重,關節功能恢複差。
1.近側骨折段壞死 發生率30%~40%。多源於近側1/3骨折,但有時也見於手術之後。X線片可見近側骨折段密度明顯高於遠側骨折段及其他腕骨。如果尚未發生創傷性關節炎,可行切開複位、植骨(或遊離骨塊移植或肌骨瓣移植)和內固定。經此處理後壞死骨段可望重新建立血液循環,與遠側骨折段愈合。有創傷性關節炎者,可行近排腕骨切除、關節融合等手術。
2.骨折不愈合 原因較多。診治延誤、骨折移位、骨內外血管損傷等均可導致骨折不愈合。臨床所見不愈合,大多為診治延誤所致。統計骨折不愈合率很難做到準確無誤,因為許多病人症狀輕微,不曾到醫院診治,無法進行統計。
骨折不愈合可致腕關節橈側疼痛、運動受限和握力下降。X線片檢查可見骨折間隙加寬、斷端硬化、附近骨質囊性變、骨折背向成角移位及腕關節背伸不穩定。骨折斷端可有假關節活動,遠、近側骨折段對應關係隨關節運動而隨時改變。晚期可出現創傷性關節炎。需要注意的是,關節損傷程度與臨床表現不平行。損傷嚴重者,症狀未必明顯;症狀突出者,未必損傷嚴重。骨折穩定又無關節炎者,盡管存在硬化和囊性變,但常沒有或者隻有輕微的臨床症狀,不一定立即治療。但應向病人闡明,不愈合最終會導致創傷性關節炎,時間早晚與關節使用程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