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外傷後綜合征疾病病因
一、發病原因
輕度或中度閉合性顱腦損傷,傷後一般情況恢複較好,但頭昏、頭痛及某些程度不一的自主神經功能失調或精神性症狀卻經久不愈。目前認為,可能是在輕微腦器質性損害的前提下,再加上病人心身因素與社會因素而促成。
二、發病機製
腦損傷後綜合征的發生可能有顱腦器質性病變的病理基礎,盡管有的病理改變難以查出,同時也與個人素質和社會環境的影響有關。
在暴力打擊頭部之後,無論輕重都將引起一係列不同程度的腦組織病理生理改變。輕者僅有暫時的生物化學及腦血灌注方麵的變化,例如,頭傷後顱內循環減緩即可持續數月之久。重者不僅造成腦挫裂傷、顱內血腫、腦缺血、缺氧,也可引起蛛網膜下腔出血、軸突斷裂及某些細微的損傷,其中也有一些難以查出的輕微病變。例如頭皮的外傷性神經瘤、顱內外小血管溝通、腦膜-腦軟膜粘連、蛛網膜絨毛封閉、軸突斷裂、腦白質或腦幹內的微小出血、軟化,以及顱頸關節韌帶或肌肉的損傷波及頸神經根等,都可引起各種症狀。
腦損傷及其所致的腦水腫、腦血管痙攣及微循環改變,可導致腦組織內點灶狀出血;腦缺血、缺氧、軸突斷裂、髓鞘崩解形成的軟化灶及退行性病變,腦膜腦粘連及瘢痕形成,顱內外小血管溝通等病理改變,可影響到皮質和皮質下自主神經中樞的功能;腦損傷時腦組織發生大塊移動,由於剪應力作用,可造成間腦與腦幹結構受損,使自主神經功能失調;蛛網膜下腔出血的病人,有蛛網膜粘連,刺激腦膜及神經根,出現相應的症狀,另外蛛網膜下腔出血可引起蛛網膜絨毛封閉、腦脊液循環通路受阻,可引起外傷性腦積水,有的盡管CT表現不明顯,但由於其打破了腦脊液的吸收與分泌的平衡,從而引起相應的症狀。
然而腦外傷後綜合征的發生與腦組織受損的嚴重程度並無相應的關係,相反,腦損傷輕不伴有明顯神經功能障礙的比重型腦外傷有神經功能缺損者為多。有學者認為本綜合征的發生率中失業者較已就業者為多,且智商較高又擁有專業知識的人則較少。上述情況足以說明病人的身心因素、社會影響以及生活、工作是否安定均與本症的發病有密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