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臨床多種疾病均可引起ALI,從是否原發於肺可分為肺內因素(直接損傷)和肺外因素(間接損傷)。根據1994年歐美聯席會議提出的ALI/ARDS診斷標準,2005年美國ALI,ARDS發病率分別在每年79/10萬和59/10萬。病因不同,ARDS發病率也不同。嚴重感染時ALI/ARDS發病率可高達25%~50%,大量輸血可達40%,多發性創傷達到11%~25%。同時存在2個或3個危險因素時,ALI/ARDS發病率進一步升高。另外,危險因素持續作用時間越長,ALI/ARDS的發病率越高,危險因素持續24、48及72h時,ARDS患病率分別為76%,85%和93%。
雖然不同研究對ALI/ARDS病死率的報道差異較大(15~72%),總體來說目前ARDS的病死率仍較高。對1994-2006年國際上正式發表的72個ARDS臨床研究進行薈萃分析,11426例ALI/ARDS病人的病死率為43%。我國上海市15家成人ICU 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ARDS病死率也高達68.5%。近來,Ritesh A等的薈萃分析,提示肺內因素與肺外因素所致的ALI在病死率上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