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多為急性腰扭傷的後遺症及累積性慢性損傷所致。
二、發病機製
其致傷機製主要是由於急性腰背部扭傷的後遺症及累積性慢性損傷所致,但如加上氣溫低及潮濕等因素,則更易發生。
1.急性腰背部扭傷後遺症 急性扭傷十分多見,經過治療後95%患者雖可痊愈,但是如果早期治療失誤,未獲得滿意的製動與固定,則由於受損的腰背肌仍處於被牽拉狀態,或是由於腰背部的頻繁活動,而影響組織的正常愈合,或由於重手法推拿等操作,使剛剛愈合的纖維組織又被拉開等,均可造成這一不良後果。嚴重的腰背肌撕裂傷,即使早期得到合理的治療,也有可能出現這種後遺症,這主要是由於愈合後遺留的大麵積瘢痕組織對脊柱正常活動與負荷的承受力較正常組織為差,以致易被牽拉而鬆弛、變性及局部缺血,並可形成惡性循環。因此,對此類病例,在治療上要特別小心,其發生率一般不超過腰背部急性扭傷病例總數的5%。
2.累積性慢性損傷 尚不足以引起肌肉韌帶撕裂的外傷,或使腰背肌長期處於高張力狀態下的被迫體位,以汽車司機、翻砂工及坑道作業等為多見,可引起該處肌組織及某附著點處的過度牽拉,以致出現斷裂前狀態。此時局部出現反應性炎症,包括局部血供受阻、缺血、充血、缺氧及滲出增加等,逐漸引起局部組織變性。反複不斷的慢性勞損可使這一過程日益加重,並易形成惡性循環。
3.附加因素 氣溫過低或濕度太大可促進上述病理過程的發展,其他諸如內分泌紊亂(女性更年期為多見)、重病及嚴重外傷後等,均易誘發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