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本病是由外力作用而造成,包括:
1、直接外力,如打擊傷或機器絞傷等。
2、間接外力,摔倒手撐地,均可造成這種骨折。可分為以下3種類型。
(1)橈骨遠端青枝骨折合並尺骨小頭骨骺分離:
均發生於兒童。此型損傷輕,易於複位。
(2)橈骨下1/3骨折:
多為橫形、短斜形。有明顯的短縮及下尺橈關節脫位。多由於摔倒手撐地引起。前臂旋前位致傷時,橈骨遠端向背側移位,旋後位致傷者,則向掌側移位。臨床上後者多見。此型損傷較重。下尺橈韌帶、三角軟骨、骨間膜損傷,尺骨莖突骨折。
(3)橈骨遠端下1/3骨折,下尺橈關節脫位並合並尺橈骨幹骨折或尺橈骨外傷性彎曲:
多為機器絞傷引起,損傷重可能為開放傷。除下尺橈韌帶、三角軟骨損傷外,骨間膜損傷亦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