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孕婦方麵:
(1)早婚初產,早孕,高齡產婦,孕期缺乏葉酸,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孕毒症),慢性高血壓,慢性心、腎疾患及嚴重貧血或營養不良等;
(2)胎盤與臍帶方麵:由於胎盤和臍帶的結構異常(如小胎盤、細臍帶)或臍帶附著部位異常,使血運不暢或供血不足所致。胎盤又是重要內分泌器官,能合成人胎盤催乳素(HPL),有促進胎兒生長發育功能;
(3)染色體異常等因素都可造成胎兒營養不良、先天性畸形與缺氧;
(4)在高原地區,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製藥,妊娠末期較長期地使用四環素或抗代謝藥物等都有可能是致病的因素。
胎兒方麵:
(1)雙胎是首要原因;
(2)宮內感染(如風疹、巨細胞包涵體病、巨細胞病毒感染、弓型蟲病等)和多發性畸形也是重要原因;
(3)父母體型:父母矮小者小於胎齡兒發生率較高。早期病因指妊娠32周以前起作用的原因,以染色體畸形、母親嚴重營養不良、病毒感染較多;晚期病因指妊娠32周以後的原因如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胎盤功能不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