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1.遺傳因素(25%)
本症患兒家族中有精神病遺傳史的發生率較高(16%~64%)。夏鎮夷等(1982)認為兒童精神分裂症的遺傳方式以多基因遺傳可能性為大,其遺傳度為70%,一級親屬中本症發病率:父母為4.0%;同胸為6.7%。有人認為父母同患精神分裂症,其子女患精神分裂症的危險性為40%左右;父母之一患本症其子女發生同病的危險率為7%~17%,表明遺傳因素具有重要作用。
2.器質性因素(15%)
本症患兒有圍生期損害史較為常見。神經係統發育成熟延遲、神經係統檢查有軟體征和腦電圖異常亦較多見,近年來研究發現精神分裂症患兒誘發電位P300潛伏期顯著縮短及波幅降低;頭顱CT掃描、磁共振影像(MRI)等研究結果,提示額葉、基底節、顳葉損害與精神分裂症密切相關。
3.心理社會因素(15%)
兒童受到強烈精神創傷,如父母離異,親人死亡、升學未成等生活事件誘發精神分裂症者較為常見,而且心理社會因素對於病程的延續及預後也有重要影響。
4.病前性格特征(10%)
本症患兒病前性格多為內向,在性格偏異或不健全基礎上,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增加發病的危險性。
5.生物化學因素(5%)
這方麵在兒童精神分裂症研究較少。一般認為本症與中樞多巴胺能係統活動過度去甲腎上腺素能功能不足有關。有些研究發現本症患兒血漿多巴胺β-羥化酶增高,而膽堿能係統受抑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