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源性光感性皮炎主要與接觸或食用含有光敏性物質的物品、口服光感性藥物、家族遺傳的過敏體質等多種因素有關:
1. 接觸或食用含有光敏性物質的物品常見的光感物質包括含有香料的化妝品、質量不過關的凡士林、亞甲藍或伊紅等染料、瀝青、焦油等工業品、遮光劑、皂類產品等,患者接觸此類物質後經過高強度日光照射會引發此病。
2. 口服光感性藥物患者口服降糖類藥物,如磺胺丁脲等磺胺類藥物,四環素族等抗菌類藥物,克尿噻等利尿類藥物,苯海拉明等抗組胺藥,硫酸長春堿等抗腫瘤類藥物後,經過長時間高強度日光照射會引發此病。
3. 家族遺傳因素少數患者存在過敏性皮膚體質的遺傳,天生為易過敏體質,在經過日光暴曬後可引發本病。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建議谘詢專業醫生確定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