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查:
視覺檢查是發現兒童弱視或斜視的重要途徑,也可發現先天性眼疾如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母細胞瘤等,定期檢查可以早期發現和早期治療或矯正,視覺功能檢查在出生後數月內即可進行,3歲左右可再行視力檢查。
1、弱視檢測
1)出生不久的嬰兒:可通過角膜映光,紅光反射,瞳孔檢測,眼底檢查(有時可以做)等方法,檢測嬰兒眼睛的總體健康狀況。
2)嬰兒至2周歲:可以檢查視覺功能,還無法用視力表檢查,可以交替遮蓋雙眼,注意患兒的反應,若無弱視,遮蓋一眼,另一眼都能保持中心注視,並且頭位基本不動,若一眼弱視,當健眼被遮蓋時,會表現出反抗行為,如必出反抗聲音,或移動頭位等,也可觀察眼位運動,通過移動一個有趣的注視目標(如鑰匙圈),觀測眼睛是否隨目標移動,還可采用優先觀看法,視覺電生理檢查,評價視覺功能。
3)2歲~4,5歲:圖形視力表可用於檢測2,3歲孩子的視力,3歲時,大多數兒童能使用E字型視力表,檢測時,應完全遮蓋一眼,此後,應每個檢測一次視力,該年齡期兒童的視力可能達不到1.0,但隻要達到0.5並且雙眼視力均等,說明視力發育正常。
4)4,5歲以後:可以使用字母型或“E”型視力表,該年齡段發現弱視的方法還有攝影驗光(photorefraction),電腦化的攝影驗光儀可在小瞳下檢測,發現屈光不正,斜視,屈光參差,屈光介質混濁等。
2、斜視檢查。
3、紅光反射(Brucher測試) 距被測者約1m,用檢眼鏡觀察雙眼(散瞳下)視網膜反光的顏色,若有屈光介質混濁,則紅色反光中帶有黑影;若反光呈白色,有可能發現眼底發育不良的改變,潛在的眼內損傷,白內障,腫瘤等。
4、瞳孔反射 瞳孔反射異常,提示神經性疾病或其他眼內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