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1.視覺是一種發育性的感知功能,出生時,不功能相對弱視,通過適當的視覺刺激,逐步發育成正常視力,如果在視覺發育過程中,由於斜視,屈光不正,先天性白內障等,無法使視覺細胞獲得充分刺激,視覺發育受到影響,將可能發生弱視(abblyopia),如在嬰兒或幼兒期,一眼接受的圖象很模糊,則與另一眼所接受的清晰像發生衝突,就解決可能發展成弱勢,這是由於大腦在分別結社來自兩眼的視覺刺激時,若兩側的影像不同,大腦將選擇清晰的像,抑製模糊的或矛盾的新,即使月視力好的眼睛,另一眼“不被使用”,結果造成該眼的視覺發育異常,由此,弱視眼也被稱為“懶眼”(lazy eye),對弱視的定義尚不完全一致,可以認為,弱視是在視覺發育期間,由於各原因造成視覺細胞的有效刺激不足,從而造成矯正視低於同齡正常兒童,一般眼科檢查未禁黃斑中心凹異常,弱視通常為單側,也有雙側的,青少年人群中的患病率約為2%-4%,是一種可治療的視力缺陷疾病,幼兒時可通過視力檢測發現,如發現早,治療及其痊愈,若能在5歲前開始治療,效果最好;10歲以後效果相對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