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和語言發育障礙症狀
言語和語言發育障礙是指在發育早期就有正常語言獲得方式的紊亂,表現為發音、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發育的延遲和異常。這種異常影響學習、職業和社交功能。這些情況並非因神經或言語機製的異常、感覺缺損、精神發育遲滯或周圍環境因素所致。該發育障礙發生於兒童發育早期,不能直接歸咎於神經或言語機製的異常、感覺缺損、精神發育遲滯、廣泛性發育障礙或環境因素。患兒在某些非常熟悉的場合雖能較好地交流或理解,但不論在何種場合,都表現語言能力有損害。
1.語言發育障礙
(1)表達性語言障礙
是一種特定語言發育障礙,患兒表達性口語應用能力顯著低於其智齡的應有水平,但言語理解力在正常範圍內。其發生率學齡兒童約為3%~10%,男孩比女孩多2~3倍。有發育性口齒不清或其他發育障礙家族史者,發生率較高。該病可能與腦損傷、腦發育中若幹問題或遺傳因素有關,但迄今證據都不足。臨床表現如下:
2歲時不會說單詞,3歲時不會講2個單詞或短語。
3歲後表現為詞彙量擴展受限,重複、過多地使用少量常用詞,難以選用適當的詞與詞替換,講話過短,句子結構幼稚,句法錯誤,錯用或不會用介詞、代詞、動詞及名詞,句子不通順等。
口語缺陷常伴有詞音形成延遲或異常。
表達性語言發育遲緩超出了患兒智齡的正常變異範圍,而感受性言語技能仍在正常範圍以內。非語言性表達(如表情、手勢)和內部言語的應用相對完整,不講話時社交能力也相對無損。
患兒常伴發情緒失調,行為紊亂,多動,注意力不集中,與同伴關係不好,在學齡期尤為突出。
少數患兒伴有輕度耳聾,但其嚴重程度不足以發生言語遲緩。
可能有表達性語言障礙的家族史。
(2)感受性語言障礙
是一種特定語言發育障礙,患兒對言語的理解低於其智齡所應有的水平,幾乎所有患兒的語言表達都顯著受損,也常見語音發育異常。學齡兒童中的發生率約為3%~10%,男孩比女孩多2~3倍。該病病因不明,早年認為與感知功能障礙、腦損傷及遺傳因素有關,但都無明確的理論或證據支持。也有研究認為,可能發生在聽力辨別受損的基礎上,多數兒童對環境中聲音的反應好於交談聲音。臨床表現如下:
1周歲時對熟悉的名稱無反應,到1歲半時不能識別幾種常見的物品,或到2歲時仍不能聽從簡單的日常指令。
語言理解障礙,2歲以後仍不能理解語法結構,不了解別人的語調和手勢等意義,其嚴重程度超過同齡兒童的正常變異範圍,並伴有語言表達能力和發音的異常。
多數患兒對真實聲音有部分聽力缺損,缺乏辨別聲音方位及來源的能力,但失聰程度不足以引起當前程度的語言受損。
此類患兒多伴發社交-情緒-行為紊亂,以多動、注意力不集中、社交不良、焦慮、敏感或過分羞怯為多。
社交發育延遲,興趣明顯受限。
預後比表達性語言障礙差。具有聽覺障礙者和感覺綜合分析有困難的重症病人,預後多較差。
(3)伴發癲癇的獲得性失語(Landau-Kleffner綜合征)
主要表現為理解性失語。是指患兒在病前語言功能發育正常,病後喪失了感受性和表達性語言功能,因此本綜合征又稱為“伴發癲癇的獲得性失語”。在一開始出現言語喪失的前後2年中,出現累及一側或雙側顳葉的陣發性腦電圖異常或癲癇發作,而非語言智力和聽力正常。本病原因不明,但臨床特征提示有可能是腦炎所致。其特征為:
典型病例起病於3~7歲,但也可起病更早或更晚。
多突然起病,病前言語功能發育正常,失語症狀的出現及進展迅速,語言技能多在數天或數周內即告喪失。通常不超過6個月。
抽搐與語言喪失在發生時間順序上變異很大,二者發生間隔可為數月到2年。
最具特征性的是感受性語言嚴重受損,聽覺性理解困難常為首發症狀。
有些患兒變得緘默不語,有些則隻能發出無法理解的聲音,也有一些表現為較輕的講話不流利和表達不清並伴有發音障礙。
在語言開始喪失後的數月內,行為和情緒紊亂很常見,但當患兒能重新運用某種交流方式以後,這種情況會趨於改善。
本症病因未明,有可能是一種腦炎。主要是對症治療。約2/3患兒遺留輕重不等的感受性語言缺陷,大約1/3完全恢複。
2.言語發育障礙
(1)特定言語構音障礙
是一種特定言語發育障礙,患兒運用語言的能力低於其智齡的應有水平,但言語技能正常。特定言語構音障礙在言語障礙患兒中占很大比重,然而病因尚不明了。
獲得語音的年齡以及不同語音的獲得順序存在著明顯的個體差異。正常發育兒童在4歲時常有發音錯誤,到6歲時能學會大多數語音,盡管可能存在某些複合音的發音困難,但不應妨礙交流。到11~12歲時,應能掌握幾乎全部發音。
發音學習延遲和偏差的兒童常出現以下症狀。
講話時發音錯誤,使人很難聽懂,“講話像外國人”。
語音省略、歪曲或替代,給人的感覺是講話太快太急。
同一語音發音不一致,即在某些詞中發音正確而在別處則否。
(2)言語流利障礙(口吃)
是一種表現為言語節律異常的言語障礙。常見的口吃有兩種,即痙攣性口吃與強直性口吃。前者是發音器官肌肉的痙攣,出現多次重複第一個字的音節,後者是發音器官肌肉的強直,難以發出或停頓在某一字上。口吃的臨床表現有以下8點特征。
開始講話時有緊張及掙紮的表現。
開始的詞有聲音延長。
詞的多重複,講話時充滿了“α,en”和詞的第1個音節。
插入了別的音。
嘴、齶周圍發出顫抖。
聲音的定調及響度升高,並有延長。
避免使用特殊的詞和講話過程中暫停次數增多。
兒童預料發出某些詞時會有困難,所以臉上有恐懼的樣子。
1.語言發育障礙
(1)表達性語言障礙診斷標準
依據CCMD-3診斷標準。
言語表達能力明顯低於實際年齡應有的水平。
語言的理解能力正常。
標準化測驗總智商正常(韋氏兒童智力測驗操作智商及總智商均≥70)。
不是由於聽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經係統疾病、精神發育遲滯或廣泛性發育障礙所致。
(2)感受性語言障礙診斷標準
依據CCMD-3診斷標準。
言語理解能力低於實際年齡應有的水平。
伴有語言表達能力和發音的異常。
非言語性智力測驗智商在正常水平(韋氏兒童智力測驗操作智商≥70)。
不是由於聽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經係統疾病、精神發育遲滯或廣泛發育障礙所致。
(3)伴發癲癇的獲得性失語(Landau-Kleffner綜合征)
診斷標準
依據CCMD-3診斷標準。
病前語言功能發育正常,在一開始出現言語喪失的前後2年中,出現累及一側或雙側顳葉的陣發性腦電圖異常或癲癇發作。
非語言智力和聽力正常。
表達或感受言語能力嚴重缺損的總病程一般不超過6個月。
不是由於其他神經係統疾病、廣泛性發育障礙所致。
2.言語發育障礙
(1)特定言語構音障礙診斷標準
依據CCMD-3診斷標準。
發音困難,講話時發音錯誤,以致別人很難聽懂。患兒說話時的語音省略、歪曲或代替的嚴重程度,已超過同齡兒童的變異範圍。
語言理解和表達能力正常(韋氏兒童智力測驗語言智商、操作智商及總智商均≥70)。
不是由於聽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經係統疾病、精神發育遲滯或廣泛發育障礙所致。
(2)言語流利障礙(口吃)診斷標準
依據CCMD-3診斷標準。
經常反複出現語音、音節、單詞重複、延長,頻繁出現停頓,使言語不流暢,但言語表達的內容無障礙。
症狀至少已3個月。
不是由於神經係統疾病、抽動障礙和精神病性言語零亂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