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頭痛為主要症狀,多發生在傷後1-2小時或2-3天後,位於前額及後枕部,隨頭位的升高而加劇,並可向全身放射。采取平臥位或頭低位時頭痛即減輕或消失。其次是眩暈和嘔吐,每於頭位變動時或劇烈頭痛之後,即出現頭昏目眩、惡心嘔吐,病人常有動脈細速、血壓偏低、畏光、乏力、厭食、失水及頸僵等表現,嚴重時可出現意識障礙,輕者倦睡,重者昏迷。少數病人尚可出現植物神經症狀,如生命體征顯著波動、麵部和頸部皮膚陣發性潮紅,甚至個別患者因腦組織失去腦脊液的托浮和襯墊作用,使顱神經直接受到擠壓或牽扯而出現瞳孔不等大及/或外展肌麻痹等征象。
二、診斷:
外傷性低顱壓綜合征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特點和腰穿測壓來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