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臨床診斷異位激素分泌綜合征的依據為:
(1)腫瘤和內分泌綜合征同時存在,而腫瘤有非發生與正常時分泌該激素的內分泌腺;
(2)腫瘤伴血或尿中激素水平異常升高;
(3)激素分泌呈現自主性,不能被正常的反饋機製所抑製;
(4)排除其他可引起綜合征的原因;
(5)腫瘤經特異性治療(如手術,化療,放療等)後,激素水平下降,內分泌綜合征症狀緩解;
(6)在外科手術時取腫瘤的動靜脈血測激素,證明靜脈血中激素水平高於動脈,或用導管術取引流腫瘤靜脈血與另一遠離腫瘤的靜脈血樣作比較,證明腫瘤血中激素含量明顯升高;
(7)在腫瘤的提取物中用放療法或生物法證實激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