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1.有傷寒病的典型表現 典型傷寒的自然病程約為4周,可分為4期。出現高熱、消化道症狀、神經係統症狀、肝脾腫大、皮疹等症狀。而傷寒型心肌炎多發生在傷寒的極期(即發病1周後,持續2~3周)。一般傷寒常有相對緩脈(脈搏加快與體溫上升不呈比例)或重脈,如患者相對緩脈不明顯時要警惕傷寒性心肌炎的存在。
2.傷寒性心肌炎的臨床表現 多見於重症傷寒患者,可伴有嚴重毒血症症狀。患者可出現心音低鈍、心動過速(典型傷寒者應為相對性緩脈)、奔馬律、可有期前收縮,患者可訴心悸、胸悶和氣短,心濁音界可輕度擴大,血壓降低,但嚴重心功能不全少見。偶可引起傷寒杆菌性心內膜炎。
二、診斷
凡傷寒病人出現心血管表現應考慮傷寒性心肌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