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精神發育遲緩症狀診斷
一、症狀
1.分級
不管病因如何,主要根據智力低下的水平和社會適應能力缺損程度分為4級。
(1)輕度:智商為50~69(占80%~85%),早期不易被發現,在嬰幼兒期可能有語言和運動功能發育較遲,其軀體和神經係統發育無明顯異常跡象,在學齡期可發現逐漸出現學習困難,語言發育雖稍落後,但社交用語尚可,個人生活尚能自理,可從事簡單的勞動和技術性操作,計算,讀寫,應用抽象思維有困難,缺乏靈活性和依賴別人,在性格特點方麵,主要有穩定型(安定型)和不穩定型(興奮型)。
(2)中度:智商為35~49(占10%~20%),語言運動功能發育明顯落後,在學齡前期可學會說話,但不能表達較複雜的內容,多與比同齡明顯小的兒童玩耍,學習能力差,很少能升到三年級,生活自理困難,需別人的照顧,部分伴有軀體發育缺陷和神經係統異常特征。
(3)重度:智商為20~34(占10%以內),自幼發現有軀體和神經係統異常,運動和語言能力差,呈特殊麵容,學習困難,理解能力差,常伴有癲癇和先天畸形和神經係統的異常體征。
(4)極重度:智商在20以下,出生時即有明顯的軀體畸形和神經係統異常,一般不能學會走路和說話,理解能力差,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依賴別人。
2.早期表現
下列情況可能是智力低下的早期表現:
(1)很晚才出現微笑,不注意別人說話,伴有運動發育落後。
(2)眼功能發育不良,因其不注視周圍,常被誤診為盲。
(3)由於對聲音缺乏反應,又常被誤診為耳聾。
(4)由於咀嚼晚,以致喂養困難,當給固體食物時,出現吞咽障礙並可引起嘔吐。
(5)正常孩子在會走以後,走路時兩腳就不再相互碰撞了,發育遲緩的孩子在會走後兩腳相互碰撞,有的到2~3歲時仍可見到。
(6)玩弄手的動作持續存在,正常孩子在3~4個月時,時常躺在床上看著自己的雙手,反複玩弄雙手;智力低下的孩子在6個月後,上述行為仍持續存在。
(7)正常孩子在6~12個月時,經常將東西放進口中,但當手的動作比較熟練時就不再這樣,發育落後的孩子用口的動作持續存在,有時到2~3歲還將積木放進口中。
(8)正常孩子在15~16個月就不再故意把東西往地下扔了,發育遲緩的孩子持續的時間要長。
(9)正常孩子大約在1歲時停止淌口水,有缺陷的孩子持續時間要長。
(10)在清醒時,智力低下的孩子可見磨牙動作,這是正常孩子所沒有的。
(11)智力低下孩子有時需反複或持續刺激後才能引起啼哭,經常發喉音,哭聲尖銳,或呈尖叫,或呈高音調,亦有時哭聲無力,正常孩子的哭聲常有音調變化。
(12)缺乏興趣及精神不集中是智力低下兒童兩個很重要的特點,缺乏興趣表現在對周圍事物無興趣,對玩具興趣也很短暫,反應遲鈍,智力低下兒童小時候常表現為多睡和無目的的多動。
二、診斷
1.病史:包括母親妊娠史,分娩史,生長發育史,疾病史,家族史等。
2.體格檢查:包括一般體格檢查,神經係統檢查,精神狀態檢查,心理測驗,智力測驗或智能評價,適應性行為評定等。
3.實驗室檢查:包括生化常規,染色體檢查,內分泌學檢查,腦脊液檢查等。
4.輔助檢查:包括頭部X射線,頭部CT,MRI,EEG,TCD,ECT,腦部誘發電位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