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與一般頸椎骨折脫位的臨床表現基本相似,包括頸部疼痛、壓痛、活動受限、吞咽不便、頭頸不穩需用雙手托扶以及頸肌痙攣等。除約有15%的病例伴頸髓完全性(多見)或不全性損傷外.大多數病例無脊髓刺激或受壓症狀。從臨床的角度來看,一般是根據椎節的穩定與否將其分為穩定型及不穩定型。下述的Ⅰ型屬於穩定型,Ⅲ型為不穩定型,Ⅱ型中除少數韌帶損傷較輕者外,一般亦多屬不穩性型一組。
當前,絞刑架骨折仍沿用Levine和Edwards於1985年所提出的方法進行分型:
1.Ⅰ型(度) 係雙側椎弓根骨折,骨折線位於關節突關節的前方,主要引起第2頸椎椎體與後方的關節突、椎板與棘突之間的分離,二者間距約2mm左右(1~3mm)。對椎管內的脊髓組織一般不形成壓力,因而少有同時伴發脊髓損傷者。
2.Ⅱ型(度) 為在前者基礎上暴力進一步加大,不僅骨折呈分離狀。且多伴有成角畸形;前縱韌帶或後縱韌帶斷裂,或是二者同時斷裂;頸2椎體後下緣可被後縱韌帶撕脫出現撕脫性骨折。且骨折端分離程度較前者為大,一般超過3mm,或成角大於11°。
3.Ⅲ型(度) 較Ⅱ型損傷為重,不僅前縱韌帶和後縱韌帶同時斷裂,且雙側關節突前方骨折的錯位程度更為明顯,甚至呈現椎節脫位狀。此時,一般伴有椎間盤及纖維環斷裂,並在頸2有三個部位的損傷:
(1)椎弓根或椎板骨折。
(2)雙側關節突半脫位或脫位。
(3)前縱韌帶及後縱韌帶斷裂,致使頸2椎體半脫位或脫位。
二、診斷
1.外傷史 多為是來自下頜部朝後上方向的暴力,並可從局部皮膚擦、挫傷等情況推斷。
2.臨床表現 以頸部症狀為主,有頭頸分離感,患者喜用手托頭;應注意,約有15%的病例可以有脊髓症狀。
3.影像學檢查 在X線側位及斜位片上可獲得清晰的影像,其常見的類型所示。對骨折線顯示不清的無移位者,可加攝體層片或CT片。伴有脊髓神經症狀
的病例則應行MRI檢查。影像上顯示骨折線在3mm以內且無成角變形者,多屬穩定型;骨折線超過3mm且伴有向前或向後成角變形者,則為不穩定型。嚴重者,此時也可出現成角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