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玻璃體積血的症狀、體征、病程、預後和並發症主要取決於引起出血的原發病和出血量的多少、出血的次數等因素。
自發性出血常突然發作,可以是很少量的出血,多者形成濃密的血塊。少量出血時,病人可能不察覺,或僅有“飛蚊症”;較多的出血發生時,病人發覺眼前暗影飄動,或似有紅玻璃片遮擋,反複出血的病人可自覺“冒煙”,視力明顯下降。眼科檢查在出血較少、不致影響裂隙燈觀察時,可以看到紅細胞聚集於玻璃體凝膠的支架中,呈檸檬色塵狀。中等量的新鮮出血可呈致密的黑色條狀混濁。大量出血致眼底無紅光反射,視力下降至光感。
隨著時間的推移,玻璃體內的血液彌散,顏色變淡,玻璃體逐漸變得透明。較多血液的吸收需要6個月或長達1年以上。在沒有明顯眼底病變時,視力可能完全或大部分恢複。在眼後段外傷合並大量玻璃體積血時,可能有半數的病人喪失有用視力。
二、診斷
1.確定原發病 根據引起積血的原因和臨床表現診斷,檢查對側眼有重要價值。診斷應包括原發病,或為外傷性以及合並症。
2. 出血量的界定 對出血量的多少,按玻璃體混濁的程度可分為4級,“±”或Ⅰ級,指極少量出血不影響眼底觀察;“ ”或Ⅱ級,指眼底紅光反射明顯,或上方周邊部可見視網膜血管;“ ”或Ⅲ級,指部分眼底有紅光反射,下半無紅光反射;“ ”或Ⅳ級,指眼底無紅光反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