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診斷主要根據以下幾點:①有強烈一過性或持久的應激性生活事件,出現於起病數日或三個月以內。②敏感、緊張、不穩定素質。③臨床症狀直接反映或重演精神創傷情景的內容。④在應激源清除,適應能力改善或轉換環境後,可迅速獲得完全緩解。
診斷時還要注意下列問題:①仔細分析刺激性質和強度,刺激與疾病的時間關係及症狀內容的聯係,避免把疾病的發生歸咎於與疾病無關的生活事件。②精神刺激可以作為其他精神疾病的促發因素,例如多數精神分裂症病人在病史中可找到一些精神因素,但隨病情發展,其基本疾病的精神病理學特征日益明朗化,如有大量形式思維障礙,妄想的內容荒謬、泛化等。應避免誤診為應激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