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衣原體肺炎一般治療
(一)治療
1.抗生素治療 肺炎衣原體感染的治療與肺炎支原體相似,簡單而有效,耐藥不多見。但與肺炎支原體肺炎治療不同處在於治療的時間要長,以防止複發和清除存在於呼吸道的病原體。
主要為抗生素治療,首選治療為紅黴素,每次0.5g,4次/d;或多西環素,首劑0.2g,以後每次0.1g,2次/d;或四環素(不用於孕婦和兒童),每次0.25~0.5g,4次/d;口服,療程均為21天。新生兒和嬰兒的用量為紅黴素每天40mg/kg,療程2~3周。一般用藥後24~48h體溫下降,症狀開始緩解。應當注意.即使用此療法,部分病例仍可複發。如果沒有禁忌,可進行第2療程治療。近年來,也有采用克拉黴素和阿奇黴素治療肺炎衣原體感染的報道,其中阿奇黴素的療效要優於克拉黴素,但臨床應用經驗尚少。其用法為克拉黴素,0.5g/次,2次/d,療程21天;阿奇黴素,第1天0.5g,後4天0.25g/次,2次/d。亦可應用利福平(0.15g/次,3次/d),羅他黴素(0.2g/次,3次/d),羅紅黴素(0.15g/次,2次/d)進行治療。肺炎衣原體對氟喹諾酮類也敏感,如氧氟沙星或托氟沙星(0.2g/次,2次/d)可用於成人患者的治療,但不推薦用於兒童。
2.注意事項 抗生素療程一定要充足,以防複發。如果紅黴素的劑量太小,或療程太短,常使全身不適、咳嗽等症狀持續數月之久。
(二)預後
不經治療,一般在數周後也可逐漸自愈。但肺部囉音及X線照片所見病變將數月不消。患兒可發生突然死亡,但沙眼衣原體與突然致死征候之間的關係均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