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組織損傷一般治療
軟組織損傷西醫治療
1.休克
如有休克首先治療休克(見休克節)。
2.出血
如有出血,應立即止血。輕微或中度出血,可采用加壓包紮或填塞法止血;四肢大血管出血,先上止血帶並準備盡快手術止血,術前應每30min放鬆止血帶1次。失血較多時,應及時輸液輸血。出血不止時,應緊急手術止血。疼痛較重者,可給呱替啶或嗎啡,也可給其他鎮靜劑、鎮痛藥。有骨折時,應適當固定傷肢。
3.有筋膜間隙綜合征和擠壓綜合征
應及時處理(急性腎衰治療見第七篇第六章)。
4.嚴重閉合性挫傷的治療
(1)早期在肢體周圍放置冰袋或作冷敷,待出血停止(一般在24~48h後),改用熱敷,促進局部淤血吸收。必要時,予抗生素防治感染。
(2)若水腫嚴重,影響肢體血液循環,或小腿、前臂嚴重擠壓傷有肌肉功能障礙及動脈搏動減弱者,應早期切開減張,將皮膚、深筋膜和肌膜縱行多處切開,然後用生理鹽水紗布條疏鬆填上流。若中毒症狀嚴重,保留患肢將危及生命,應考慮截肢。
開放性創傷除表淺的擦傷及小的刺傷外,應盡早作初期外科處理(清創術)。
(1)根據傷情、創口位位、大小及形狀,選用氨胺酮靜脈麻醉、局部麻醉、臂叢神經阻滯、椎管內麻醉或吸入麻醉。
(2)清創術步驟及注意點
①解除急救包紮,創口內暫時填塞無菌紗布,創口周圍先用肥皂水、清水(必要時用汽油或乙醚)洗去皮膚的血漬和汙垢,剃除毛發。然後取出填塞物,清除創口內異物,用大量生理鹽水衝洗創口數次,拭幹後再用無菌紗布覆蓋創口,用碘酊及乙醇消毒創口周圍皮膚,並輔以無菌巾。
②除大出血外,不應在縛止血帶下清創,以免影響對組織活力的辨別。
③充分切開皮膚和深筋膜,徹底暴露傷道。切開方向與肌纖維、大血管和神經的走向一致,必要時在深筋膜切口兩端各加一橫切口,以解除其張力。
④沿創口邊緣切除皮膚(一般不超過0.2~0.6cm)及皮下組織,注意勿損傷重要血管及神經。頭皮、麵部及手部的皮膚除確已壞死者外,應盡量保留。凡已失去活力的組織,均應全部切除。
⑤清除傷道內一切肉眼可見的異物,如致傷異物已進入深部組織,不宜尋找時間過長,以免損傷過多健組織或擴大汙染範圍。
⑥如發現神經或肌健損傷,可根據具體情況考慮縫合或作定位縫合。
⑦徹底清創後,再用生理鹽水衝洗創口,以清除一切微小異物、血塊、組織碎片,並仔細止血。
5.軟組織損傷治療
1)創口縫合
按致傷原因、傷後時間、創口部位、汙染程度及平戰時條件等,考慮創口應否作一期縫合。
①傷後6~8h內經徹底清創後一般可行初期縫合。損傷6~8h以後清創者,可不作初期縫合而用生理鹽水紗布鬆填,待3d後無繼發感染時再作延期縫合。但不應機械地受時間限製,應根據創傷部位及性質等酌情決定。如受傷後24~72h內的頭皮、頸部及顏麵部損傷以及胸、腹、關節腔等,雖受傷時間較長,如無明顯感染,清創後仍可考慮作初期縫合。若創麵過大、組織破壞過多、汙染嚴重或為戰傷,雖早期施行清創術,也不應作初期縫合。
②頭部損傷經徹底清創後,創口不應有顱骨暴露,應用鬆動的頭皮覆蓋。麵部損傷徹底處理後,爭取初期縫合,如有感染可能,可將皮膚作定位縫合。
③手部傷不應使肌健和神經暴露,須用肌內和鬆動的皮瓣覆蓋。如創口較大不能縫合時,宜及早植皮。
④較淺的貫通傷,如出入口接近,可將傷道間表麵的組織切開,變兩個創口為一個,清創後可根據平戰時條件決定是否作初期縫合。傷道很深的貫通傷,須分別處理出入口,不應作初期縫合。⑤縫合時,應注意消除死腔,逐層縫合,縫後創口應無張力。
2)清創後的處理
①行初期縫合的創口,必要時可置橡皮片引流,術後24~48h拔除;麵部及手部創口不宜放引流。
②縫合的創口,如有感染或出血現象時,應立即拆除縫線,以利引流或止血;如無感染的創口,可不更換敷料,待適當時間拆線。
③未縫合的創口,如無感染,可在術後3~8d作延期縫合;有感染者,參照藥部分處理。
④酌情應用抗生素,但創口內不用磺胺藥或抗生素。⑤創麵深、血循環差者,可酌情采用高壓氧治療;久治不愈的創麵,可用表皮生長因子(EGF)或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FGF)促進愈合;創麵大、愈合困難者,視情況植皮。
6.預防破傷風常規處理
1)基礎免疫
兒童用百日咳菌苗、白喉、破傷風類毒素混合製劑作皮下或肌內注射,第一年2針,各0.5ml,間隔4~6周;次年再注射1針。15歲以上及成人用霍亂、傷寒、副傷寒甲乙菌苗、破傷風類毒素混合製劑皮下注射3針,分別為0.5、1.0、1.0ml,間隔2~4周;1年後再注射1ml。未用上述混合製劑免疫者,亦可用吸附精製破傷風類毒素皮下注射2次,各0.5ml,間隔4~8周;1年後再注射0.5ml。
2)加強免疫
曾經基礎免疫者,可隔5~10年注射0.5ml。
3)傷後免疫
經全程基礎免疫或加強免疫者,在未次注射1年半內受傷時,不需注射類毒素或抗毒素;超過1年半者,可注射破傷風類毒素0.5ml。開放性創傷或傷前未經全程免疫者,除注射破傷風類毒素外,可酌情在創口周圍組織內或另一部位肌內注射精製破傷風抗毒素1500~3000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