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內異物一般治療
胸內異物西醫治療
一、治療
急症治療原則為清創止血,糾正休克,維持循環呼吸功能,預防感染。病情穩定後是否需要立即開胸取出,一般認為,肺內異物存留出現並發症或異物較大者才手術治療,而對散在、表淺異物,離重要器官較遠者、且無臨床症狀者不必進行手術 肺內或胸內異物是否摘除,除上述指征外,還應結合異物的種類來確定。其次是異物存留於肺內雖無症狀,但精神、心理壓力較大者,也應手術摘除。
影響作出摘取異物的決定因素是異物的性質、大小、形態與位置和由於它穿透胸膜腔引起的汙染程度。一般認為,靠近氣管、主支氣管、肺門、心髒或大血管的銳性異物應當去除。也有人考慮早期去除>2.5cm的尖銳形態或合並有嚴重汙染的異物。有些病例的胸內異物本身並不構成手術適應證,隻在為其他損傷開胸並方便時可將其摘除。除心、血管內的異物外,在肺或胸膜腔內的異物,並不必須手術,直至它們引起症狀。
關於手術時機問題,目前各家醫院的醫療技術水平、設備條件都比較高,開胸手術還是比較安全的。故具手術適應證的,尤其是鉛彈存留之類,應盡早手術。手術采用胸後外側切口,術前、術後均使用抗生素。肺內異物的探查除了結合胸部X線檢查所見外,主要依靠術中手指探查。探查時手指盡量輕柔,不能暴力抓捏,同時請麻醉醫師減少潮氣量,降低肺張力。在探及異物後,用拇指、食指、中指將其固定,鈍性或銳性分離將異物取出。消毒後用1-0絲線將創麵縫合,注意縫合時一定縫麵夠深。
二、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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