蹠骨骨折一般治療
(一)治療
根據骨折有無移位及複位情況,而酌情選擇相應的治療措施。
1.無移位及可獲得滿意複位者 傷後或複位後患肢以小腿石膏或短靴石膏固定4~6周。
2.有移位的骨折
(1)蹠骨頭蹠曲移位:可行開放複位,如局部嵌插穩定時,僅輔以石膏外固定;對合後仍不穩定者,則需用克氏針交叉固定,7~10天後拔除,再換小腿石膏製動。
(2)蹠骨幹骨折:一般移位勿需手術,嚴重錯位,尤其是影響足弓者則需切開複位,而後視骨折線形態選用鋼絲、克氏針或螺釘固定之。
(3)第5蹠骨基底部骨折:僅極個別患者需行切開複位+內固定術(小螺釘或克氏針等),術後仍需輔以石膏製動。
(4)行軍骨折:症狀較輕者可行彈性繃帶固定及適當休息3~4周,骨折線明顯者則需石膏固定。
(二)預後
一般預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