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頭骨折一般治療
一、治療
1.非手術治療 不伴有髖關節脫位的骨折患者,若骨折塊沒有明顯移位或壓縮,可行非手術治療。患者臥床休息3周後,用雙拐下地,傷肢不負重。Giebel認為應避免長期牽引,否則易導致關節軟骨的缺血性壞死和關節僵硬。伴有脫位的骨折,應立即複位。複位時麻醉應充分,避免使用暴力,力爭一次複位成功。如連續2次失敗,即應考慮手術。複位後攝片了解複位情況,做CT檢查以明確骨折塊位置、大小和移位情況。
2.手術治療 骨折塊明顯塌陷、移位、嵌入關節間隙、伴脫位而手法複位失敗或合並神經損傷時,應即行切開複位。
根據骨折塊位置選擇前外側或後外側入路,顯露髖關節並使股骨頭脫出髖臼。如骨片較小,可予切除。如骨折塊較大,應予複位並做螺釘固定。骨折塊較大、較厚時,可經股骨頭的關節外部分逆行置人骨鬆質拉力螺釘。如有困難隻能順行鑽入可吸收螺釘,並使螺釘頭低於軟骨麵。骨折部塌陷者,應將其撬起,並以自體骨鬆質襯墊。如塌陷範圍超過關節負重麵一半、粉碎性骨折難以施行內固定或合並股骨頸骨折時,應考慮關節置換術。術畢縫合前應反複衝洗,避免遺留軟骨或骨碎片。留置負壓引流24~48h。
二、預後
預後欠佳。
股骨頭骨折辨證論治
一、中醫治療
①內治法:根據骨折愈合過程,分為三期辨證治療,再根據年齡、體質、損傷程度、損傷部位進行個性組方配藥。一般規律是:骨折早期宜破,中期宜和,後期宜補。這種破、和、補的分期治療,就是在治療骨折的始終必須掌握治傷與扶正的關係。骨折初期是指骨折傷後l~2周,常用攻下逐瘀法、行氣消瘀法、清熱涼血法等,可用活血靈、解毒飲、活血疏肝湯;中期是指骨折傷後3~4周,常用和營止痛法、接骨續筋法、舒筋活絡法等,如三七接骨丸、養血止痛丸;後期是指骨折1個月以後,常用補氣養血法、健脾益胃法、補益肝腎法、溫經通絡法等,如加味益氣丸、特製接骨丸。
②外治法:外治法是指骨折損傷後的局部用藥,如敷、貼、洗、搽、撤、浸、熨等,根據骨折三期辨證,一般初、中期以藥膏、膏藥敷貼,如活血止痛膏,後期以藥物熏洗、熱熨或塗擦,如展筋丹、展筋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