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骨骨折脫位一般治療
一、治療
應根據骨折的類型及具體情況不同,酌情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1.無移位的骨折 一般選用小腿石膏功能位固定6~10周。於固定期間,如局部腫脹消退致石膏鬆動,可更換石膏。
2.可複位的骨折 原則上是在手法複位後以小腿石膏製動,並按以下不同骨折類型處理。
(1)距骨頸骨折:牽引下將足蹠屈,並稍許內翻,再向後推進以使骨折複位。但蹠屈位不宜超過120°,以小腿石膏固定2~3周,換功能位小腿石膏繼續製動6~8周。
(2)伴有距骨體後脫位的距骨頸骨折:徒手牽引下(必要時跟骨斯氏釘牽引),使足部仰伸及外翻,以使脛距間隙增寬及鬆解跟骨載距突與距骨之間的交鎖,從
而有利於距骨體的還納。與此同時術者用拇指將距骨向前推移,當感到已還納原位後,即逐漸將足蹠屈,並在此位置上行小腿或大腿石膏(後者用於移位明顯者,
膝關節亦維持於微屈位)固定,3~4周後更換功能位石膏,再持續6~8周。
(3)輕度距骨體壓縮骨折:持續牽引3~5min,而後以小腿石膏功能位固定之。
3.無法閉合複位的骨折 指手法複位失敗及粉碎性骨折等多需開放複位,並酌情行內固定術。其術式分為:
(1)單純開放複位術 對因關節囊等軟組織嵌挾所致者,可利用長螺釘、克氏針等予以固定。內固定物尾部應避開關節麵,或將其埋於軟骨下方。
(2)關節融合術 新鮮骨折亦可選用。
手術適應證:凡估計骨折損傷嚴重、局部已失去血供、易引起距骨、尤其距骨體部無菌性壞死者,應考慮及早融合。在臨床上常見的類型有:①距骨體粉碎性骨折:此種類型不僅易引起距骨體的缺血性壞死,且更易造成創傷性關節炎,因此可於早期行融合術。②開放性骨折者:如發現周圍韌帶及關節囊大部或全部撕裂者,提示無菌性壞死幾率高,亦應行融合術。③手法複位失敗者:多係錯位嚴重的骨折,此時軟組織的損傷亦多較嚴重,易引起距骨的缺血性壞死。
二、術式選擇:目前常用的術式包括:
(1)Blair手術:即將距骨體切除,而後使脛骨下端與殘留的距骨頸及前方的骨頭部一並融合,並取骨鬆質(多為髂骨)置於原距骨體處。再用克氏針自足跟部向上插至脛骨內固定。術畢以下肢石膏製動12周左右,俟其骨性融合後開始負重(多在4個月左右)。
(2)脛跟融合術:即將距骨體取出後,使脛骨下端直接插嵌於跟骨上方。此為較古老的手術,由於縮短了肢體的長度及使踝關節完全骨性融合等不愉快的後果,已不再受人歡迎。
(3)跟距關節融合術:即於早期就將跟骨與骨折的距骨體融合,以便於通過跟骨向距骨增加血供來源而改善距骨的供血狀態,從而降低距骨頭的無菌性壞死率。適用於複位滿意而血供較差的距骨體及距骨頸骨折者。
三、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