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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氯米帕明片
鹽酸氯米帕明片

鹽酸氯米帕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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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稱:鹽酸氯米帕明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70080

生產企業: 北京諾華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各種抑鬱狀態.也常用於治療強迫性神經症,恐怖性神經症.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主要成分】:
鹽酸氯米帕明
【功能主治】:
用於治療各種抑鬱狀態.也常用於治療強迫性神經症,恐怖性神經症.
【用法用量】:
口服治療抑鬱症與強迫性神經症,初始劑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內緩慢增加至治療量一日150~250mg,高量一日不超過300mg.治療恐怖性神經症,劑量為一日75~150mg,分2~3次口服.
【藥品相互作用】:
治療初期可能出現抗膽堿能反應,如多汗,口幹,視物模糊,排尿困難,便秘等.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可出現嗜睡,震顫,眩暈.可發生體位性低血壓.偶見癲癇發作,心電圖異常,骨髓抑製或中毒性肝損害等.
【注意事項】:
肝,腎功能嚴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間應監測心電圖.本品不得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合用,應在停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後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轉向躁狂傾向時應立即停藥.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不良反應】:
嚴重心髒病,近期有心肌梗死發作史,癲癇,青光眼,尿瀦留及對三環類藥物過敏者.
【特殊人群用藥】:
兒童注意事項: 限於5歲及5歲上兒童使用,詳見【用法用量】。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期使用本品的經驗非常有限,因為關於三環類抗抑鬱藥與胎兒毒性反應(發育障礙)之間的可能聯係已有零散的報告,妊娠期應避免使用本品,除非預期的收益大於對胎兒潛在的風險。 在分娩前一直服用三環類抗抑鬱藥的母親,所生的新生兒在最初幾小時或幾天會出現例如呼吸困難、嗜睡、腹痛、易怒、低血壓或高血壓、震顫或痙攣等現象。為防止這些症狀的出現,孕婦在預產期前至少七周應停用本品(但應充分權衡利弊後才可考慮是否停藥)。 由於活性物質可進入乳汁,應停止哺乳或停藥。 老人注意事項: 由於老年人肝髒對氯米帕明的代謝作用弱,所以血漿濃度較高,因此,老年患者的本品用量要低於中年患者。老年患者:開始采用每日10毫克治療,以後逐步增加劑量到每日30-50毫克的合適劑量,通常約10日左右,以後維持此量直到治療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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