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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氟奮乃靜片
鹽酸氟奮乃靜片

鹽酸氟奮乃靜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氟奮乃靜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1021265

生產企業: 朝陽富祥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奮和激活作用,適用於單純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及行為退縮等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氟奮乃靜,其化學名稱為:4-[3-[2-(三氟甲基)-10H-吩噻嗪-10-基]丙基]-1-呱嗪乙醇二鹽酸鹽。
【功能主治】:
用於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奮和激活作用,適用於單純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及行為退縮等症狀。
【用法用量】:
口服 從小劑量開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漸增至一日10~20mg,高量為一日不超過30mg。
【藥品相互作用】:
錐體外係反應多見,如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和類帕金森病。長期大量使用可發生遲發性運動障礙。可發生心悸、失眠、乏力、口幹、視物模糊、排尿困難、便秘、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經失調、閉經等。少見思睡、躁動、眩暈、尿瀦留。偶見過敏性皮疹、白細胞減少及惡性綜合征。偶可引起體位性低血壓、心悸或心電圖改變、中毒性肝損害或阻塞性黃疸、骨髓抑製、癲癇。
【注意事項】: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應慎用。 2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3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征應立即停藥並進行相應的處理。 4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 5癲癇患者慎用。 6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與白細胞計數。 7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不良反應】:
基底神經節病變、帕金森病、帕金森綜合征、骨髓抑製、青光眼、昏迷及對吩噻嗪類藥過敏者。
【特殊人群用藥】:
兒童注意事項: 6歲以下兒童禁用。6歲以上兒童酌情減量。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慎用。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期間應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從小劑量開始。視病情酌減用量,以減少錐體外係反應及遲發性運動障礙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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