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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用藥: 重組人源化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單克隆抗體注射液
適應症:非小細胞肺癌
疾病:非小細胞肺癌
實驗分期:II期
申辦方: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開展區域:
試驗傷害保險:有
招募截止時間:
簡要入排方案
IIIB~IV期NSCLC,攜帶EGFR20 號外顯子插入突變既往至少接受過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疾病的含鉑化療失敗
入排標準
1 年齡≥18 周歲,性別不限。
2 必須有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的ⅢB~Ⅳ期 NSCLC,不適合進行根治性手術或放療,且證實攜帶 EGFR 20 號外顯子插入突變(包括重複突變),既往至少接受過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疾病的含鉑化療失敗(治療期間或之後疾病進展,或毒性不耐受),無論是否聯合免疫檢查點抑製劑或貝伐珠單抗等抗血管生成藥物。若既往接受過新輔助或輔助化療,治療期間或治療結束後 6 個月內複發或轉移者亦可入組。
3 基線至少存在一個符合 RECIST 1.1 標準定義的可測量的病灶。既往接受過放療等局部治療的病灶,明確進展後可作為靶病灶。
4 ECOG 體能狀態評分:0 或 1 分。
5 預計生存時間≥3 個月。
6 主要器官和骨髓功能在治療前 7 天內,符合下列標準:血常規(首次給藥前7天內未接受過輸血、EPO、G-CSF、GM-CSF、TPO等糾正):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ANC)≥1.5×10^9 /L、血小板≥90×10^9 /L、血紅蛋白≥90 g/L或≥5.6 mmol/L;腎髒:血清肌酐≤1.5×正常範圍上限(ULN);肝功能:總膽紅素≤1.5×ULN、肝轉移患者≤3×ULN,AST和ALT≤2.5×ULN、肝轉移患者≤5×ULN;凝血功能:國際標準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時間(PT)≤1.5×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時間(APTT)≤1.5×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試驗給藥前7天內的血妊娠試驗為陰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須同意在整個試驗期間以及末次給藥後6個月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根據研究者的判斷,患者有生育能力是指:他/她生物學上有能力有孩子以及有正常的性生活。沒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即,滿足至少1條以下標準): 已行子宮切除術或雙側卵巢切除術,或經醫學確認卵巢衰竭,或醫學確認為絕經後(無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況下,至少連續12個月停經)。
8 受試者須在試驗前對本研究知情同意,並自願簽署書麵的知情同意書。
排除標準
1 既往接受過 EGFR 單克隆抗體靶向治療。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4周內接受過化療、生物治療、靶向治療等抗腫瘤治療,其中:口服小分子靶向藥物為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2周或已知的藥物的5個半衰期內(以時間長者為準);放療為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2周內。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3個月內接受過PD-1、PD-L1單抗等免疫治療。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 4 周內接受過其它臨床研究藥物治療。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 4 周內接受過主要髒器外科手術(不包括穿刺活檢)或出現過顯著外傷。
5 已知對研究方案藥物或其輔料的任何成分的超敏反應或不可耐受的情況。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 14 天內使用過 CYP3A4 的強效或中度誘導劑。
7 既往抗腫瘤治療的不良反應尚未恢複到 CTCAE 5.0 等級評價≤1 級或基線水平(脫發等研究者判斷無安全風險的毒性除外)。
8 存在脊髓壓迫或有症狀的腦轉移者不能入組。無症狀腦轉或完成治療的腦轉患者可以入組。
9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檢測陽性,或患有其他獲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0 活動性乙型肝炎(HBsAg陽性且HBV DNA ≥1000cps/ml,或200IU/ml);丙型肝炎(抗HCV抗體陽性且HCV RNA陽性)病毒、梅毒感染。
11 有嚴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於:有完全性左束支傳導阻滯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有心肌梗塞、血管成形術、冠狀動脈架橋病史;基線期心電圖 QT/QTc 間期延長者(QTcF 男性>450 ms,女性>480 ms);嚴重心律失常,且經研究者判斷對本試驗有影響的;基線超聲心動圖(ECHO)或多門控采集(MUGA)技術顯示左室射血分數(LVEF)≤50%;心力衰竭,紐約心髒病學會(NYHA)分級為 II 級及以上;控製不良的高血壓(盡管使用了最優治療,但 BP 大於等於150/95 mmHg);既往或當前患有心肌病,且經研究者判斷對本試驗有影響的。
12 無法口服吞咽藥物,或存在經研究者判斷嚴重影響胃腸道吸收的狀況。
13 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 5 年內已診斷為其他惡性腫瘤;經有效治療的皮膚基底細胞癌、皮膚鱗狀細胞癌和/或經有效切除且在研究期間不需要或預計不需要其他治療的原位宮頸癌或原位乳腺癌等除外。
14 有間質性肺病的既往病史,或臨床活動性間質性肺病。
15 有其它嚴重的係統性疾病史,經研究者判斷不適合參加臨床試驗的患者。
16 已知有酒精或藥物依賴。
17 既往有明確的神經或精神障礙史,包括癲癇或癡呆。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認為受試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適合參加本臨床研究。
20 已知受試者在攜帶 EGFR 20 號外顯子插入突變的同時,攜帶有已批準的EGFR-TKI 治療藥物的 EGFR 突變,即:18 號外顯子 G719X 突變(其中 X是任何其他氨基酸),19 號外顯子缺失突變(19 del),20 號外顯子 T790M或 S768I 突變、21 號外顯子點突變(21 L858R)或 L861Q 突變。
21 既往使用過 TAK-788、波奇替尼、DZD9008 或 JNJ-61186372 等擬開發治 療 EGFR 20 號外顯子插入突變 NSCLC 藥物係統治療者(僅短期使用可入組,如≤2 周);既往 EGFR-TKI 治療有效(包括最佳療效 CR、PR,或SD 超過 6 個月)者。
研究者信息
開展機構
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河南省腫瘤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四醫院,山西省腫瘤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湖南省腫瘤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浙江省腫瘤醫院,福建省腫瘤醫院,山西白求恩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江蘇省中醫院,武漢大學人民醫院,北京腫瘤醫院,遼寧省腫瘤醫院,臨沂市腫瘤醫院,山東省腫瘤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雲南省腫瘤醫院,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廣西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青島市中心醫院,湖北省腫瘤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複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複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龍華醫院,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贛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天津市腫瘤醫院,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安徽省腫瘤醫院,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南通市腫瘤醫院,江西省腫瘤醫院
患者權益
1.交通補助:每個探訪150-200元/次; 2.采血補助:每個探訪200元/次
其他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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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性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哮喘、小兒哮喘、心源性哮喘】布地格福吸入氣霧劑
癌種:過敏性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哮喘、小兒哮喘、心源性哮喘
試驗階段: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