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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用藥:TQC2731注射液
適應症:重度哮喘患者
疾病:哮喘
實驗分期:II期
申辦方:正大天晴藥業集團南京順欣製藥有限公司
開展區域:
試驗傷害保險:有
招募截止時間:
簡要入排方案
年齡在18~75周歲(包括臨界值)
入排標準
1 試驗前簽署知情同意書,充分了解試驗目的、流程及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
2 年齡在18 ~ 75周歲(包括臨界值),性別不限;
3 有記錄表明在訪視1前至少12個月醫生診斷為哮喘,並且在訪視1前至少6個月,根據GINA 指南(GINA 2017),接受醫生處方哮喘控製藥物中高劑量ICS的受試者,此外,根據標準治療,要求至少接受一種其他維持哮喘控製用藥,如LABA、LTRA、茶堿、LAMA、色甘酸鈉等; -必須有記錄表明在訪視1前至少3個月接受中高劑量ICS總日劑量治療(詳見附錄1)。ICS可包含在ICS/LABA 複方製劑中; -必須有記錄表明在訪視1前至少3個月使用其他哮喘控製藥物;
4 在訪視2或訪視2a時,早晨BD前FEV1<80%預計正常值; 注意:肺功能測試前停用支氣管擴張劑: SABAs ≥ 6 小時; LABAs 每天兩次 ≥ 12 小時; LABAs 每天一次 ≥ 24 小時; 固定劑量 LABA 和 ICS 複方製劑每天兩次≥ 12 小時; 固定劑量 LABA 和 ICS 複方製劑每天一次 ≥ 24 小時; LAMAs ≥ 24 小時;
5 訪視2 或訪視2a時,篩選期間BD(沙丁胺醇)後可逆性檢測FEV1≥12%和≥200mL(給予4噴沙丁胺醇後15-30 min);
6 有記錄表明在訪視1前的12個月內發生過至少2次哮喘急性發作,其中至少有1次急性發作應在使用中高劑量ICS治療期間,或者至少1次哮喘急性發作導致住院或急診;
7 訪視1時ACQ-6評分≥1.5;
8 訪視1時體重≥40 kg;
9 受試者同意自簽署知情同意書之日開始至最後一次給藥後的6個月內無生育計劃,與育齡性伴侶必須采取有效的非藥物避孕措施;
10 隨機前7天內滿足至少以下任何一項: ≥ 2 天的白天或夜間症狀評分≥1; > 2 天使用急救藥物SABA; 哮喘引起夜間憋醒≥1次;
11 隨機當天 ACQ-6 評分≥1.5;
12 導入期日記的最小依從性為70%(在包括隨機當天(第0 天)在內的21天期間至少有15天完全依從); 完全依從性要求完成當天夜間和次日早晨日記; 對於這一標準,導入期定義為日記發放(夜間評估)至隨機訪視(早晨評估)之間的期間;
13 在隨機前的7天內(第-7天夜間評估至第0天(隨機訪視)早晨評估),至少有4天完全依從(夜間和次日早晨);
14 在導入期間,在日記中收集背景哮喘用藥的最小依從性為70%(在包括隨機當天(第0天)在內的21天期間至少有15天完全依從)。缺失日記數據的日期視為不依從該標準;
排除標準
1 伴有除哮喘以外的臨床重大肺部疾病(例如,活動性肺部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支氣管擴張、肺纖維化、囊性纖維化、與肥胖相關的低通氣綜合征、肺癌、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和原發性纖毛運動障礙)或伴有除哮喘之外的導致外周血嗜酸性粒細胞計數升高的肺部或全身疾病(例如,過敏性支氣管肺曲黴病/真菌病、Churg-Strauss 綜合征、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綜合征);
2 經研究者判斷尚未穩定的任何疾病,包括但不限於不穩定的心血管、胃腸道、肝髒、腎髒、神經係統、肌肉骨骼、傳染性、內分泌、代謝、血液學、精神疾病或重大身體損傷,可能:在整個研究期間影響受試者的安全性、影響研究結果或結果解讀、妨礙受試者完成整個研究期的能力;
3 癌症病史:患有基底細胞癌、皮膚局限性鱗狀細胞癌或宮頸原位癌的患者,如果在訪視1 前患者完成治愈性治療已經至少12個月,則可以入組本研究、患有其他惡性腫瘤的患者,如果在訪視1 前患者完成治愈性治療已經至少5年,則可以入組本研究;
4 當前為吸煙者或吸煙史≥10包年(注:1包=20支,10包年=1包/天x10 年,或1/2包/天x20年)。(吸煙史<10包年的曾吸煙者在訪視1 前戒煙少於6個月);
5 合並其它病毒如乙型肝炎病毒表麵抗原(HBsAg)(若HBsAg 陽性,必要時加查HBV DNA,如HBV DNA
6 已知有TQC2731成分過敏史,或有研究者認為會妨礙受試者參與研究的藥物或其他過敏原病史;
7 既往接受任何生物治療後出現速發過敏性反應的病史或有免疫複合物病(III 型超敏反應)的診斷記錄;
8 在訪視1前12個月內有長期酗酒或藥物濫用史;
9 在訪視1前12個月內患有需要治療的結核病;
10 在訪視1前6個月內診斷為蠕蟲寄生蟲感染,未接受標準治療或標準治療無效;
11 在訪視1前2周內或導入期間,出現具有臨床意義的感染病史,包括上呼吸道感染(URTI)和下呼吸道感染(LRTI),並需要抗生素或抗病毒藥物治療;
12 導入期間出現任何有臨床意義的異常發現,包括體格檢查、生命體征、12-導聯心電圖、血生化、血常規或尿常規,並且研究者判斷參加試驗可能會使患者處於風險中,或可能影響研究結果或妨礙患者完成整個研究過程的能力;
13 訪視1前的12個月內接受過支氣管熱成型術;
14 在訪視1前8周內進行過大手術或計劃在研究期間進行需要全身麻醉或住院治療>1天的手術;
15 在訪視1前4個月內或5個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內接受過任何已上市或試驗用生物製劑,或者在訪視1前30天內或5個半衰期(以最長者為準)內接受過任何試驗用非生物製劑。注:允許既往接受過生物治療的患者入選研究,前提是滿足適當洗脫期的要求;
16 在訪視1前30天內接受過免疫球蛋白或血液製品;
17 在訪視1前15天內接受過T2細胞因子抑製劑甲磺司特治療;
18 在隨機前12個月內接受過以下藥物治療:全身免疫抑製劑/免疫調節藥物(如甲氨蝶呤、環孢菌素等),用於哮喘/哮喘急性加重治療的OCS除外;
19 在隨機分組日期前30天內和整個研究期間(包括隨訪期)接種減毒活疫苗;
20 訪視1前的3個月,參加過其他臨床試驗;
21 妊娠或哺乳期婦女;
22 研究者判定的受試者不適宜參加本研究的其它因素。
研究者信息
開展機構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八醫學中心,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江蘇省人民醫院,中南大學湘雅醫院,蘭州大學第一醫院,河南省人民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天津市胸科醫院,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天津市南開醫院,安徽省立醫院,本溪市中心醫院,滄州市中心醫院,成都市第三醫院,承德醫學院附屬醫院,阜陽市人民醫院,甘肅省人民醫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海南省人民醫院,菏澤市立醫院,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湖南省人民醫院,華北理工大學附屬醫院,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柳州市人民醫院,綿陽市中心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青島市立醫院,清遠市人民醫院,日照市人民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沈陽市第十人民醫院,蘇北人民醫院,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總醫院,泰州市人民醫院,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新鄉市中心醫院,新鄉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邢台市人民醫院,陽煤集團總醫院,粵北人民醫院,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長沙市中心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市人民醫院,重慶市人民醫院,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大慶市人民醫院,齊齊哈爾醫學院附屬第三醫院,雲南省滇南中心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北部戰區總醫院
患者權益
1.交通補助:每個探訪150-200元/次; 2.采血補助:每個探訪200元/次
其他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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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性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哮喘、小兒哮喘、心源性哮喘】布地格福吸入氣霧劑
癌種:過敏性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哮喘、小兒哮喘、心源性哮喘
試驗階段: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