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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評分

治療階段

II期

藥品名稱

TSL-1502 膠囊

適應症

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

癌種

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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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同意 簽署知情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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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入組 成功參加臨床試驗
登記號:CTR20220461
項目用藥:TSL-1502 膠囊
適應症: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
疾病:乳腺癌
實驗分期:II期
申辦方:江蘇天士力帝益藥業有限公司
開展區域:
試驗傷害保險:有
招募截止時間:

簡要入排方案

攜帶胚係BRCA突變的HER2陰性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患者,接受過含紫衫類的化療
HR陽性患者可以入組沒接受過化療的患者;若接受了化療,化療線≤3線HR陽性至少1線內分泌治療失敗(或不適合內分泌治療)三陰乳腺癌患者化療線數≥一線,≤三線

入排標準

1 同意遵循臨床試驗方案,自願入組,並簽署知情同意書(ICF)。
2 在簽署 ICF 當天年齡為≥ 18 周歲且≤ 75 周歲的女性患者。
3 經病理組織學和/或細胞學確診為 HER2-局部晚期乳腺癌(無法接受根治性治療)或轉移性乳腺癌,且既往針對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的細胞毒性化療的線數≥1 線(僅限三陰性乳腺癌) 且≤3 線。
4 允許既往接受鉑類治療, 但要求鉑類治療的最佳療效為 CR、 PR 或持續≥ 12 周的 SD, 如果作為新輔助/輔助治療, 則從最後一劑鉑類給藥至複發的時間≥ 6 個月。
5 激素受體陽性患者需接受過針對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階段乳腺癌的至少 1線內分泌治療失敗,或研究者判斷不適合接受內分泌治療。
6 在新輔助、輔助和/或轉移階段,接受過紫杉類±蒽環類藥物抗腫瘤治療。
7 前線治療失敗(疾病進展或毒性不耐受),且研究者判斷適合接受係統性單藥化療(包括卡培他濱片、酒石酸長春瑞濱注射液、甲磺酸艾日布林注射液)。
8 由第三方中心實驗室檢測或複核,確定血液中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gBRCAm。
9 根據 RECIST 1.1 版標準, 至少有一個可測量(非淋巴結最長徑≥ 10 mm,淋巴結最短徑≥ 15 mm) 的靶病灶。 注: 既往經放療的病灶不能作為靶病灶,除非該病灶明顯進展。
10 美國東部腫瘤協作組(ECOG)量表的體力狀態評分為 0~1 分。
11 預期生存期≥ 12 周。
12 滿足以下標準(不允許在首次給藥前 2 周內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細胞生長因子): ? 骨髓功能: 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ANC) ≥ 1.5×109/L(1500/mm3); 血小板≥ 100×109/L(1×105/mm3); ? 血紅蛋白≥ 90 g/L; ? 肝功能: 血清膽紅素≤ 1.5×正常值上限(ULN), 但吉爾伯特綜合征(Gilbert’s syndrome) 患者(持續性或複發性高膽紅素血症, 在沒有溶血或肝髒病理證據的情況下表現為非結合膽紅素升高)除外;無肝轉移患者, 穀丙轉氨酶(ALT) 和穀草轉氨酶(AST) ≤ 2.5×ULN;有肝轉移患者, ALT 和 AST≤ 5×ULN; ? 腎功能: 血清肌酐≤ 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 ≥ 50 mL/min(根據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 Cockcroft-Gault 公式: 女性 Ccr(mL/min) = 0.85×體重(kg) ×(140-年齡) /[72×肌酐(mg/dL) ] ? 凝血功能: 國際標準化比率(INR) ≤ 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 ≤ 1.5×ULN。
13 育齡女性願意從簽署 ICF 開始至試驗用藥品末次給藥後 6 個月內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齡女性在首次給藥前 7 天內的血妊娠檢查結果必須為陰性。

排除標準

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 活動性炎性乳腺癌。
3 既往使用過其他 PARP 抑製劑藥物進行治療,包括但不限於 TSL-1502、奧拉帕利、他拉唑帕利、氟唑帕利、尼拉帕利、魯卡帕利、 Veliparib 等。
4 已知對 TSL-1502 或 TSL-1502 膠囊任何輔料過敏。
5 已知具有活躍的腦轉移(定義為滿足以下任一條:神經係統影像學穩定< 4 周; 有腦轉移相關症狀; 需要使用類固醇治療; 有軟腦膜疾病); 患者必須在首次給藥前≥ 4 周之前完成任何既往腦轉移治療。
6 既往或目前患有另一種惡性腫瘤者。
7 具有其他嚴重的或不可控製的臨床疾病或既往病史、手術史,包括但不限於肝/腎功能不全、呼吸係統疾病、內分泌疾病、代謝紊亂、神經病或精神障礙、器官移植等。
8 具有經研究者判斷可能影響試驗用藥品吸收的胃腸道或消化係統疾病或既往病史,例如頑固性的呃逆、惡心、嘔吐、慢性消化道疾病(如克羅恩病、潰瘍性結腸炎、活動性胃潰瘍等)、吞咽困難等。
9 具有嚴重的心血管係統疾病或既往病史(滿足以下任一情況): ? 首次給藥前 6 個月內有明確心血管異常事件(例如: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心絞痛、血管成形術、血管支架植入、冠狀動脈架橋手術、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 基線期心電圖 QT 或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間期(QTcF)延長者[QTcF = QT/(RR^0.33), QTcF> 480 ms]; ? 心髒超聲顯示左心室射血分數< 50%; ? 無法控製的高血壓( 經改善生活方式和藥物治療後血壓仍≥150/100 mmHg 的患者)。
10 首次給藥前 4 周內參加過其他藥物或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注:未使用試驗用藥品或試驗用醫療器械的除外)。
11 首次給藥前 4 周內接受過重大手術或顯著創傷性損傷,或計劃在試驗期間接受重大手術的患者。
12 首次給藥前 4 周內接受過化療、放療、非激素靶向治療、內分泌治療、抗腫瘤免疫治療[允許使用生理替代劑量糖皮質激素(潑尼鬆或等效物<15 mg/天) ]、有明確治療乳腺癌適應症的中成藥治療或其他抗腫瘤治療。
13 既往外科手術和既往抗腫瘤治療相關 AE(CTCAE 5.0 版) 未恢複至≤ 1級(脫發、色素沉著、鉑類引起的 2 級及以下神經毒性、無臨床顯著性或無症狀性實驗室異常除外)。
14 首次給藥前 2 周內使用過 CYP2D6 肝酶抑製劑或誘導劑,或預計試驗期間不能停止使用 CYP2D6 肝酶抑製劑或誘導劑的患者。
15 梅毒螺旋體抗體檢查結果呈陽性,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抗體檢查結果呈陽性,丙型肝炎病毒(HCV) RNA 檢查結果呈陽性,或活動性乙肝患者[定義為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 ≥ ULN]。
16 研究者認為患者存在其他可能影響依從性或不適合參加本試驗的情況。
4、試驗分組

研究者信息

開展機構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遼寧省腫瘤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四醫院,湖南省腫瘤醫院,山東省腫瘤醫院,蚌埠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江蘇省腫瘤醫院,廣東省人民醫院,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河南省腫瘤醫院,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湖北省腫瘤醫院,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濟南市中心醫院,新疆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海南省人民醫院,山西省腫瘤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重慶大學附屬腫瘤醫院

患者權益

1.交通補助:每個探訪150-200元/次; 2.采血補助:每個探訪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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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階段: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