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性心包炎的治療方法是什麼,一直是結核性心包炎患者們最為關心的事情。其實結核性心包炎的治療方法是有四種的,第一種就是全身抗結核治療,但是它持續的時間是非常漫長的,總療程為1.5年-2年。
(一)全身抗結核治療:
若結核菌素皮試陽性再加上臨床體征與結核性心包炎相符,應該啟動抗結核治療。
選用一線4-6種抗結核藥聯合應用,總療程1.5年-2年。
對症治療(必要時,患者有胸悶和呼吸困難可適量抽液,有雙下肢浮腫給予利尿,記24小時出入量等) 。
(二)皮質類固醇治療
在抗結核治療的同時應用皮質類固醇,能明顯改善臨床症狀,減少心包穿刺,顯著降低縮窄性心包炎的發生、減少心包切除和降低死亡率。早期並用高劑量強的鬆治療TBP ,能快速改善病人症狀,療效顯著。
用法:強的鬆60~120mg/ d ,1個月 後減量,共11周。
(三)心包穿刺排液和局部藥物治療
積液產生快或大量積液出現心包填塞時,必須排液治療。目前主張留置導管引流排液。同時,心包腔內局部注射抗結核藥、激素、尿激酶或鏈激酶、肝素、透明質酸等,能有效的減少滲出、心包膜增厚和纖維蛋白沉積的機會,大大減少縮窄性心包炎的發生。
(四)外科治療
心包積液反複出現或發生心包填塞及心包增厚,在抗結核治療4~6 周後體靜脈壓持續升高為手術切除心包的指征。
應強調選擇性地行外科手術治療。亞急性縮窄性心包炎治療4~6 周後,病情無好轉;惡化或已鈣化的慢性縮窄性心包炎均應手術治療。
近幾年,結核內一科該科開展了胸腔(心包腔 )注射尿激酶治療包裹性胸(心包)積液取得良好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