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視眼的原因,過去看法不統一,但歸結起來不外乎內因和外因兩種,簡介如下:
1、內因
⑴遺傳素質:近視眼有一定遺傳傾向,已被公認,對高度近視更是如此。但對一般近視,這一傾向就不很明顯。有遺傳因素者,患病年齡較早,多在6.00D以上。但也有高度近視眼者,無家族史。高度近視眼屬常染色體隱性遺傳,一般近視眼屬多因子遺傳病。
⑵發育因素:嬰兒因眼球較小,故均係遠視,但隨著年齡的增長,眼軸也逐漸加長,至青春期方發育正常。如發育過度,則形成近視,此種近視稱為單純性近視,多在學齡期開始。一般都低於6.00D。至20歲左右即停止發展。如幼年時進展很快,至15~20歲時進展更速,以後即減慢,這類近視常高於6.00D,可到20D~25D或30D。這種近視稱為高度近視或進行性近視或病理性近視。此種近視到晚年可發和退行性變,因此視力可逐漸減退,配鏡不能矯正視力。很少在出生時就有近視眼,但有極少數為先天性的。
2、外因 即環境因素,從事文字工作或其他近距離工作的人,近視眼比較多,青少年學生中近視眼也比較多,而且從小學五、六年級開始,其患病率明顯上升。這種現象,說明近視眼的發生和發展與近距離工作的關係非常密切。尤其是青少年的眼球,正處於生長發育階段,調節能力很強,球壁的伸展性也比較大,閱讀、收發室等近距離工作時的調節和集合作用,使肯外肌(主要是內直肌)對眼球施加一定的壓力,眼內壓也相應升高,隨著作業的不斷增加,調節和集合的頻度和時間也逐漸增加,睫狀肌和眼外肌經常處於高度緊張狀態,調節作用的過度發揮可以造成睫狀肌痙攣,從而引起一時性的視力減退。但經休息或使用睫狀肌糜爛劑後,視力可能改善在完全恢複。因此,有人稱這種近視為功能性近視或假性近視。但鞏膜組織在眼外肌的長期機械性壓迫下,球壁逐漸延伸,眼軸拉長,近視的程度也越來越深,而且不能再被阿托品等所緩解。特別是青少年時期,不注意視覺衛生,是形成近視眼的直接原因。不注意全身健康更能促使近視眼的發展。
最近有人用、“前瞻性研究”的方法,觀察“環境與遺傳因素在近視患病中所起的作用。”其法為對於原視力正常的學生,在兩年後的隨訪中對影響近視的各種因素進行分析判斷。其結果如在遺傳因素方麵:父母雙方均無近視、一方有近視、雙方均有近視的子女中,近視新患病率之比為1∶2.6∶3.8;在環境因素方麵:課餘閱讀時間為1~2h∶3h∶4~5h的近視新患病率之比為1∶2.1∶3.2。因此,遺傳和環境是影響學生發生近視的兩個重要因素。
另外,從廣義上說,大氣中微量元素的汙染,營養成分的改變和不符合人體工程學要求的教具等,亦為客觀因素,且均有影響學生近視發生的報道。但這些因素與看近引起近視相比較,則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