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Ⅰ期及Ⅱ期,僅偶有關節酸痛。Ⅲ期出現腹股溝區間歇性疼痛並放射至大腿內側,髖關節活動輕度受限,有輕度肌肉萎縮。Ⅳ期則疼痛加重,尤其自坐位站立時,出現疼痛性跛行,髖關節活動受限,以外展及內旋為著。Ⅴ期有嚴重的關節疼痛,需持拐緩行,關節活動明顯受限。Ⅵ期則關節發硬,疼痛劇烈,完全不能持重。自Ⅰ期到Ⅳ期發展時間約二年。
骨骺骨軟骨炎以股骨頭骨軟骨炎為例,多見於4~8歲兒童。早期有關節腫脹、疼痛、跛行等,晚期關節活動受限。有時有髖內翻或半脫位畸形。
X線檢查: 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Ⅰ期無異常所見。Ⅱ期可見斑點狀硬化。Ⅲ期示硬化、囊性變及新月征。Ⅳ期示股骨頭倒錐形硬化,股骨頭變形。Ⅴ期關節間隙變窄、骨增生、股骨頭不對稱,密度增加,壞死後有碎裂及分離。Ⅵ期則關節間隙消失,關節麵不平正,骨贅增多。有時有髖內翻。
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需與髖關節結核,類風濕關節炎等鑒別。
尚無滿意的治療方案,如早期診斷,臥床,牽引,應避免患肢負重,對症藥物治療。一般應觀察半年以上,若早期沒有診斷,而已出現骨塌陷者,則預後不良。Ⅱ期患者如為青壯年可考慮行壞死區鑽孔減壓,同時行自體鬆質骨移植,帶血管蒂的骨移植等,也可應用電刺激或電磁場刺激以期提高骨的成活率及骨愈合速度。Ⅲ期患者如壞死區界限清楚,且位於負重區者,可行截骨術以改變負重麵並矯正畸形。對Ⅳ期以上的病變,可根據不同情況行人工骨置換,全人工關節置換或關節融合術等。以改善關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