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發生於老年患者,尤其女性,伴腦器質性病變者居多,症狀重,恢複慢。各種抗精神病藥均可引起,氟奮乃靜、三氟拉嗪和氟呱啶醇等含氟元素抗精神病藥常見,大多發生在服用抗精神病藥1~2年以上,最短3~6個月可出現,最長者13年。
臨床主要表現節律性刻板重複的不自主運動,早期表現舌震顫或流涎,老年人口部運動具有特征性,年輕患者肢體受累常見。兒童口麵部症狀較突出,下麵部肌肉最常受累,表現口-舌-頰三聯症(BLM綜合征)或頰、舌、咀嚼綜合征,表現口唇及舌重複的不能控製的運動,如不自主連續刻板咀嚼、吸吮、轉舌、舔舌、撅嘴和鼓腮,歪頜和轉頸,有時舌頭不自主地突然伸出口外,稱為捕蠅舌征(fly-catcher tongue),嚴重時出現構音不清、吞咽障礙。軀幹肌受累表現身體搖晃,肢體遠端受累表現彈鋼琴指(趾)征,肢體近端很少受累,少數表現舞蹈樣動作、無目的拍動、兩腿不停跳躍、手足徐動、軀幹扭轉性運動及古怪姿勢等。偶表現胃腸道型,突然停藥後出現胃部不適、惡心及嘔吐。情緒緊張、激動時症狀加重,睡眠時消失。部分患者與遲發性靜坐不能、遲發性肌張力障礙、藥源性Parkinson綜合征同時並存,症狀易被掩蓋,減藥或停藥時暴露出來。
2.抗精神病藥可引起急性特異質性肌張力障礙或急性靜坐不能,多在用抗精神病藥2天內發生,易發生在兒童及成年早期,表現戲劇性的肢體、軀幹、頸部、舌和麵肌等抽動或不舒適姿勢。
3.按運動障礙部位分為以下類型 ①眼肌運動異常:表現眨眼、瞼痙攣等;②麵肌運動異常:麵肌抽搐、抽搐和愁眉苦臉等;③口部肌肉運動異常:撅嘴、咂嘴、咀嚼、抽吸及下頜橫向運動等;④舌肌運動異常:伸舌、縮舌、蠕動和舔唇等;⑤咽肌運動異常:齶部異常運動影響發音及吞咽;⑥頸部運動異常:斜頸、頸後仰等;⑦軀幹運動異常:全身軀幹運動不協調,呈古怪姿勢,如聳肩縮背、角弓反張、扭轉痙攣,膈肌痙攣產生呼嚕聲及呼吸困難,有時全身左右搖擺、軀幹反複屈伸、前後扭動,稱身體搖晃征(body-rocking);⑧四肢運動異常:肢體遠端連續屈伸,稱為彈鋼琴指(趾)征,近端很少受累,少數表現舞蹈樣指劃動作、投擲運動、手足徐動樣動作、雙手反複高舉或兩腿不停跳躍等;⑨肌張力低下-麻痹型運動障礙:累及頭、頸和腰部,如頸軟不能抬頭,腰軟不能直起和凸腹,行走不能邁步和抬腿,足拖地而行。
4.TD的亞型 ①急性戒斷綜合征:突然停用抗精神病藥發生不自主的飄忽性非重複舞蹈動作,與小舞蹈病或Hontington病相似,多見於兒童,可自愈;逐漸減量可使舞蹈動作逐漸消失;②遲發性肌張力障礙:兒童及成人皆可發生,不自主運動表現類似扭轉性肌張力障礙或扭轉痙攣,持續存在,不表現快速重複的刻板運動。
根據患者服用抗精神病藥或長期服用抗抑鬱藥、抗帕金森藥、抗癲癇藥或抗組胺藥史,服藥過程中或停藥後3個月內發生運動障礙,表現節律性刻板重複持久的不自主運動。
本病須注意與以下疾病鑒別:
1.藥源性Parkinson綜合征 因DR被抗精神病藥占據或阻滯,內源性DA不能與DR結合,雖亦有服抗精神病藥史,但不自主運動表現肌強直、運動減少及動眼危象等。
2.Huntington病 根據遺傳史,舞蹈症及癡呆等三主征,與TD不難鑒別,HD患者亦常用抗精神病藥,若出現靜坐不能或重複刻板不自主運動提示並發TD。
3.Meige綜合征 是常見的口部運動障礙,完全型除口、下頜肌張力障礙,尚有眼瞼痙攣;非完全型隻有口麵、舌、咽和下頜肌張力障礙,或僅有原發性眼瞼痙攣;無服抗精神病藥史。
4.扭轉痙攣 表現快速、刻板重複的不自主運動,無服用抗精神病藥史。
首要的是避免危險因素。臨床醫生應該堅持以下原則:隻有確實需要應用抗精神病藥的患者(例如精神分裂症),才可服用。絕對不應該用抗精神病藥來治療神經症或憂鬱症,更不應該把抗精神病藥當作安眠藥來治療失眠。因為遲發性運動障礙的發生與藥物劑量的大小沒有關係,即使小量也會產生。如果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發生了遲發性運動障礙,則應權衡輕重,不可貿然停藥。